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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15

巫溪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2023年,巫溪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深化政府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有效为主线,以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为工作导向,共同推进法治巫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护航巫溪“绿色崛起”,为扎实推进现代化新巫溪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

2.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管方向、抓落实的作用。紧盯关键少数,推进政府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二)推进法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营商服务意识。全面深入贯彻国内国际双循环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纳入“八五”普法宣传计划。紧盯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工作机制,凡与市场主体、市场经营有关的政策文件出台,均开展公平竞争前置审查。公平竞争理念贯穿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等审查全过程。

3.加大企业扶持力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工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搭建律师公益服务平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良法治服务。

(三)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机构职能协同高效。一是优化政府执法机构职能职责,厘清跨领域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县级层面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九大领域,组建综合执法队伍9支,划转人员151名;剩余领域组建执法队伍8支,划转人员44名。二是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制定机构编制方案,明确执法职责及权限,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现行有效行政权力事项6978项、公共服务事项1945项。三是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参与论证《重庆市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出台科学性,对拟纳入告知承诺的145项事项广泛征集意见,助力打造营商法治化环境。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守牢合法性审核底线。严格依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88号要求,落实立项、起草、审核、论证、备案、发布等管理机制和规范流程,提高文件制发质量。二是强化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加强与起草机关、审核报备机关、制定印发机关横向联系,落实专人对接,加强适时跟踪,织密规范性文件审查网,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责任,对照法律法规废立改及政策文件调整,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先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跨省通办”、“信用惩戒”等专项清理活动,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予以废止。四是全面梳理县政府、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现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充分论证文件内容,逐件识别锁定清理对象,与现行规定冲突的文件一律废止。清理后现行有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82件、部门及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26件。

(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级层面按“局队合一”体制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9个,32个乡镇(街道)同步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调整充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核定编制114名。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试点乡镇通城镇全面承接市级下放的法定行政执法事项27项,要求必须承接的通用赋权事项15项,结合通城镇实际情况从84项自选赋权事项中选取48项,承接率达57%。根据上述赋权事项选取情况,制定并公布《重庆市巫溪县首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执法。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调动重点行业领域刀刃向内,驱除顽瘴痼疾。共摸排相关线索51条,公安、交通、城市管理领域共纳入问题清单28条,涉及执法粗暴、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已全部整治完毕。二是着力强化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巫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和充实巫溪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调研。开展“三项制度”回头看行动,收集各类整改措施160余份,督促整改问题100余条。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000余人次,强化执法人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对照制度要求落实执法行为,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制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五)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健全行政调解体系。构建多元调解格局,深化“枫桥经验”巫溪实践,扎实开展访调、警调、诉调对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室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交通等领域成立行业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9457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村(社区)免费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县各类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0余件次。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述职,并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健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接,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全县行政应诉案件29件(县政府5件,乡镇部门24件),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乡镇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仍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社会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和德治融合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行政事务。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推动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责。

二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进一步健全调解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引导群众遇事“信法不信访”。

巫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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