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21266K/2019-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审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3-07 | [ 发布日期 ] | 2019-03-07 |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巫溪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渝审发〔2019〕21号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巫溪县审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渝财预〔2019〕6号),现批复你单位2019年经费预算,并结合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坚持预算统管,严格约束,严格把关。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执行年初预算。严格执行经人大审查通过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减少和规范预算变动调整事项,年度中除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外,原则上一律不再追加安排预算。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执行中要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应首先调剂部门现有预算和存量资金解决。对年度中确实不能平衡的重大增支事项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按程序分类报批或报告后执行。
二、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
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支出,避免季度、月度用款大起大落和资金支付迟滞等现象,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对资金支付迟滞并严重影响支出进度的,市财政局将视情况核减项目预算;对确实难以执行的项目,及时办理调减手续,调整用于年度中的新增支出。对已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资金,要及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和引领带动作用。对市本级财力安排部门的资金,年底未执行完的预算,按照《重庆市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收回市财政局统筹使用。
三、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年度执行中,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和资金支付计划,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预算执行完毕后,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对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根据政策、办法等要求对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专项自评,按照要求开展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同时纳入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四、规范预算财务管理
单位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将资金转到实有资金账户、个人账户或违规支取现金使用。严格按照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单位银行账户的报批、备案、年检等工作。严格执行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办法,将电子印章视同实物印章管理,不相容岗位分设,加强资金支付审核,提升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效率。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预算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和部门经济分类科目(类、款)准确列报支出,规范财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按时报送财务月报表,确保月报数据准确。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收集、整理、保管会计档案,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五、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单位要着力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政资金使用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明确到人,有效防控业务风险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未经工资主管部门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准违反规定另行发放津补贴、奖金和福利。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等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严格资产管理,严格按标准新增资产配置,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加强对保留车辆支出的内部控制。严禁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格执行会议、差旅、出国、接待等公务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政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对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重庆市审计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