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审计局
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县审计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审计法治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审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审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部署、检查。二是完善职责。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完成“一室五科一中心”,法规审理科负责有关审计和财经政策法规研究、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草拟送审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复核工作;负责审计业务文书和表式的规范化工作;协助组织审计听证,承办审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规范行为。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法治教育、依法审计、依法审理审计项目中法定流程、规范流程,规范审计行为,促进审计法治建设。
二、依法审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推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8〕26号)。二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纳入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018年,完成县委组织部年初委托经责审计12个,涉及22名领导人员,其中:乡镇负责人经责审计7个,涉及14人。通过揭露和查处资源环境领域损失浪费和危害安全等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在资源环境管理履职方面存在的不足,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2. 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审计。2018年9月至11月派出审计组,对巫溪县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河长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县河长办公室、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20个部门及中梁乡等6个乡镇街道。重点关注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河长责任落实等情况;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情况;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情况;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情况;河库治理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发现6类27个问题。通过审计,督促落实巫溪县河库管理保护工作,为生态修复、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揭示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及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促进河长制目标全面实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 加大工程审计力度。一是完善投资审计制度。按照投资审计分类管理和五审并举的要求,结合我县投资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8〕18号)。二是转变审计方式。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强化业主管理责任,严格把握审计重点,执行五审并举,行使审计监督职责。根据156号文件精神,统一审计思想,调整审计思路,将建设单位履职情况和责任追究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既审工程量价又审建设管理,严格查处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梳理已有的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巫溪县审计局审计业务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用于规范审计业务活动,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审计项目审理、审计移送审理、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检查等。建立健全了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巫溪县审计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防止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审计错案责任。完善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通知》《干部教育培训办法》《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等,为促进审计规范管理提供保障。基本形成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审计监督,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按进度完成五年轮审规划。全年完成40个审计项目,其中:市局统一组织预算执行等审计项目8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个,政府投资审计市级审批项目15个,财务收支审计5个。完善内审体系,加大内审监督力度。促使各单位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制定了内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内审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总结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完善了内控制度,建立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壮大了内审队伍,全年共40个单位开展了内审工作,完成审计项目235个。
2.加强对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促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巫溪府发〔2018〕7号)。二是专题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2017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三是纳入督查。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按督查通报扣分考核,今年已通报一次。县政府召开问题整改交办会、下发督查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完善联动机制、问责机制及台账管理办法,督促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及时公告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促进审计问题整改。
3. 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纪律教育,增强规矩意识。利用中心组学习、职工集中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使审计人员守纪律讲规矩,增强规矩意识。二是抓法规教育,增强法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如: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审计署举办的全国性法律培训,市审计局举办的全市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七一”网等平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部分审计骨干“走出去”先后赴市审计局在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审计大学举办的重庆市审计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理论。三是抓专业教育,增强审计技能。年初安排一周时间,认真开展局机关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7月,按审计署和市局的统一安排,开展了一周时间的党建、业务学习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