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审计局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结
2019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行政,强化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健全议事规则。印发审计工作制度,从领导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会议制度等方面明确工作规则,凡涉及全局性问题及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决定,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法规审理。健全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和项目审理会制度,科室负责人固定列席项目审理会,其他审计干部轮流列席项目审理会,增强法规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提高审计干部法规审理意识和审计业务水平。三是选聘公职律师。2019年5月,聘用重庆峡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党组重大决策提供评估、咨询、论证意见,同时,举办了合同法在审计实践中的运用等专题讲座。四是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制定的管理制度或办法,除涉密内容外,在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公开。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应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依法审计的浓厚氛围。
1. 领导干部多渠道学法用法。一是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审计署及市审计局举办的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宪法知识竞赛;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是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职工集中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四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2. 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一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普法。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把以案释法落实到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二是突出重点完成普法任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
(三)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
一是优化审计机关职责。完成机构编制划转任务,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审计机构改革和审计工作情况,加强与县委编办的沟通衔接。二是理顺职能职责。按照市局党组《关于调整巫溪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要求,增设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及时理顺职能职责,为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完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和市委编办通知,提请县委成立县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调整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清理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仅保留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四是制定了《关于规范管理提升审计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严格计划管理、落实两个“统筹”、依法独立履职、加强法治建设和规范审计行为5个方面,就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依法审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
1. 审计项目有序推进。今年市审计局、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审计项目36个,已完成36个,其中: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审计项目4个(预算执行审计、稳增长跟踪审计、重大项目审计、外国政府贷款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个、政府投资审计9个、经济责任审计10个、财务收支审计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中介机构核查1个(核查2个报告)。
2.审计成效明显提升。一是移送情况。移送问题线索22件,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4件6人,移送税务9件、发展改革1件、交通5件、水利1件、林业1、教委1件。移送的1名领导干部已由有关部门免职;以往年度移送市纪委问题线索,已对某市管领导干部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移送县公安局立案11人法院判决9人。二是结果运用情况。上报审计要情、专报共3篇,得到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促进了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
3. 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按照年初项目计划安排,对宁厂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试点。重点从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等进行了审计,走访了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县级主管部门,通过已有数据和技术力量,提升审计成效。
4. 审计整改更加重视。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县人民政府发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通知3次。将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每个审计项目必审内容,倒逼被审计单位。牵头对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35个重点部门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培训,提高各部门审计整改准度、精度和力度,审计整改率达到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