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045/2021-00061 | [ 发文字号 ] | 巫溪水利许可〔2021〕5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9 |
巫溪县水利局关于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予以许可的决定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予以许可
的决定
巫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查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巫溪水旱防文〔2021〕23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009-500238-04-01-518247 )收悉。结合我局专家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变更缘由
同意工程变更缘由。市水利局派遣专家至湾滩河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了专家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优化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结合市局专家意见对原设计进行了变更。
二、工程变更方案
同意变更方案设计内容。
(一)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工程堤型采用生态护坡的形式,在满足河道景观改造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现状污水管道不变,沿途的检修井均再用M7.5浆砌砖厚24cm提升至护坡表面。
布置整治轴线长度591.95m,起于龙台三桥,止于汇合口处,其中新建左岸护坡长519.11m,新建右岸护坡长109.51m,护坡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坡脚设计C20砼镇脚,护坡顶部与居民房间的地面采用C20砼硬化,全段临水侧设置1.2m高青石栏杆,对全段河床采取整平的措施。
(二)主要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1.护坡工程设计
挡墙:新建左岸护坡长519.11m(Z0+000.00m~Z0+382.51m、Z0+447.11m~Z0+591.95m),新建右岸护坡长109.51m(Z0+382.51m~ Z0+494.13m),新建护坡总长628.62m,护坡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坡脚设计C20砼镇脚,护坡顶部与居民房屋间的地面采用C20砼硬化,全段临水侧设置1.2m高青石栏杆。对全段河床采取整平的措施。
护坡顶高程:根据水毁情况,结合地形房屋实际情况,护坡顶高程与现状地面齐平。
护坡及坡顶路面:根据水毁情况,结合地形房屋实际情况,护坡顶高程考虑与现状地面齐平。挡墙前回填区:采用块石回填,要求石料为抗风化性能好,质地坚硬;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厘米,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软化系数大于0.75,回填块石孔隙率不大于25%。
填筑材料:护坡及镇脚材料主要为C20砼;镇脚前回填区采用块石回填,要求石料为抗风化性能好,质地坚硬。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厘米,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软化系数大于0.75,回填块石孔隙率不大于25%;护坡回填区采用开挖河道砂卵石碾压填筑,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压实(最优含水率9%±2%),饱和内摩擦角不小于20°,碾压干容重不小于19.0KN/m3,压实度大于91%。无黏性土按相对密度控制,相对密度不小于0.6;石渣料固体体积率大于76%,相对孔隙率不大于24%;护坡顶部路面回填区采用开挖质量较好的土料及石料,采用土石碾压填筑,含石量不小于30%,要求水溶盐含量小于8%,要求分层碾压,压实度大于91%;陆域回填区采用不含垃圾、有机质土、耕作土等的任意料填筑压实,压实度不小于0.91。
2.疏浚工程设计
工程区河道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主要疏浚对象为上游冲刷至河床的砂砾石,并有少量居民生活垃圾。主要疏浚河道左右堤脚处淤积砂砾石,将河床较高位置的砂砾石挖平填至较低处,整平河床底部,河底平均整平宽度12~20m,左右堤脚线疏浚深坡度根据河床横坡变化,最小不得陡于1:2。
本工程河道整平轴线长度591.95m。根据各河段淤积情况对该河段进行清淤整平处理,施工时根据岸坡1:1.5的坡比进行清淤。
3.污水管网检修井设计
新建护坡工程部分位置与污水管网检修井存在冲突,经与管理单位沟通后,确定采用原检修井结构进行提升,将井盖提升至护坡表面位置。
三、工期
同意调整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四、工程投资
经审核,按初设批复概算时价格水平核定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变更后工程总投资303.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6.1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2.88万元,独立费39.92万元,基本预备费14.45万元。
五、其他
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请你中心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加强管理、规范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早日竣工投运。
附件: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
2021年9月15日,县水利局在局9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评审会,县水利局生态建设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电科等、重庆市远恒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巫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设计单位会后对《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1年9月18日提交了《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工程变更缘由
同意工程变更缘由。市水利局派遣专家至湾滩河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了专家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结合市局专家意见对原设计进行了变更。
二、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基本同意工程概况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的描述。巫溪县、7月发生两次较大的洪水,对湾滩河龙台村河段多处房屋基础及农田基础造成严重的冲刷,导致多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多处农田被冲毁。为减小洪灾损失,本次考虑对巫溪县红池坝镇龙台村水毁部分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
三、项目建设任务及规模
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工程整治水毁段轴线长度591.95m,新建护坡总长628.62m,其中:新建左岸护坡长519.11m(Z0+000m~Z0+382.51m、Z0+447.11m~Z0+591.95m),新建右岸护坡长109.51m(Z0+382.51m~Z0+494.13m),全段临水侧设置1.2m高青石栏杆,对全段河床采取整平的措施。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工程堤型采用生态护坡的形式,在满足河道景观改造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现状污水管道不变,沿途的检修井均再用M7.5浆砌砖厚24cm提升至护坡表面。
布置整治轴线长度591.95m,起于龙台三桥,止于汇合口处,其中新建左岸护坡长519.11m,新建右岸护坡长109.51m,护坡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坡脚设计C20砼镇脚,护坡顶部与居民房间的地面采用C20砼硬化,全段临水侧设置1.2m高青石栏杆,对全段河床采取整平的措施。
(二)主要建筑物设计
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
1.护坡工程设计
挡墙:新建左岸护坡长519.11m(Z0+000.00m~Z0+382.51m、Z0+447.11m~Z0+591.95m),新建右岸护坡长109.51m(Z0+382.51m~ Z0+494.13m),新建护坡总长628.62m,护坡采用C20砼预制六棱块护坡,坡脚设计C20砼镇脚,护坡顶部与居民房屋间的地面采用C20砼硬化,全段临水侧设置1.2m高青石栏杆。对全段河床采取整平的措施。
护坡顶高程:根据水毁情况,结合地形房屋实际情况,护坡顶高程与现状地面齐平。
护坡及坡顶路面:根据水毁情况,结合地形房屋实际情况,护坡顶高程考虑与现状地面齐平。挡墙前回填区:采用块石回填,要求石料为抗风化性能好,质地坚硬;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厘米,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软化系数大于0.75,回填块石孔隙率不大于25%。
填筑材料:护坡及镇脚材料主要为C20砼;镇脚前回填区采用块石回填,要求石料为抗风化性能好,质地坚硬。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厘米,饱和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软化系数大于0.75,回填块石孔隙率不大于25%;护坡回填区采用开挖河道砂卵石碾压填筑,采用人工或小型机械压实(最优含水率9%±2%),饱和内摩擦角不小于20°,碾压干容重不小于19.0KN/m3,压实度大于91%。无黏性土按相对密度控制,相对密度不小于0.6;石渣料固体体积率宜大于76%,相对孔隙率不宜大于24%;护坡顶部路面回填区采用开挖质量较好的土料及石料,采用土石碾压填筑,含石量不小于30%,要求水溶盐含量小于8%,要求分层碾压,压实度大于91%;陆域回填区采用不含垃圾、有机质土、耕作土等的任意料填筑压实,压实度不小于0.91。
2.疏浚工程设计
工程区河道疏浚至设计河底高程,主要疏浚对象为上游冲刷至河床的砂砾石,并有少量居民生活垃圾。主要疏浚河道左右堤脚处淤积砂砾石,将河床较高位置的砂砾石挖平填至较低处,整平河床底部,河底平均整平宽度12~20m,左右堤脚线浚深坡度根据河床横坡变化,最小不得陡于1:2。
本工程河道整平轴线长度591.95m。根据各河段淤积情况对该河段进行清淤整平处理,施工时根据岸坡1:1.5的坡比进行清淤。
3.污水管网检修井设计
新建护坡工程部分位置与污水管网检修井存在冲突,经与管理单位沟通后,确定采用原检修井结构进行提升,将井盖提升至护坡表面位置。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条件
同意施工条件描述。
(二)材料的选择
同意材料的选择方式。水泥在开州丰乐街道购买,运距90.00km,砂、碎石、块石在附近河段开采。
(三)施工导流
同意施工导流标准及导流时段和导流建筑物设计。工程导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有关规定,堤防导流标准为5年洪水重现期,本工程枯水期采用5年一遇洪水。
(四)主体工程施工
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
(五)施工总进度
同意施工总进度的安排。原则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8个月。
五、工程管理
同意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方案。
六、投资概算
(一)投资概算编制采用《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11〕97号)和配套定额、文件符合现行重庆市水利行业投资编制规定。
(二)基本同意人工工资、主要材料价格、机械台时费等基础价格。
(三)基本同意建安工程单价分析和费用计算。
(四)报告概算投资为303.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6.1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2.88万元,独立费39.92万元,基本预备费14.45万元。具体工程投资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以专业第三方出具的预算审核价为准。
七、建议
1.下阶段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做好工程预算编制及预算咨询审核。
2.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工程建设期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附表1: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概算投资审定表
附表2:巫溪县红池坝镇水毁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专家组签字表
评审组组长:
2021年9月18日
附表1
巫溪县红池坝水毁整治工程概算投资审定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定投资 |
备注 |
一 |
建筑工程 |
226.12 |
|
二 |
施工临时工程 |
22.88 |
|
三 |
独立费用 |
39.9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5.82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22 |
|
(二) |
科研勘察设计费 |
13.20 |
|
1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11.20 |
|
2 |
工程勘测费 |
2.0 |
|
(三) |
其他 |
14.67 |
|
1 |
安全生产费 |
3.73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49 |
|
3 |
工程咨询费 |
1.24 |
|
4 |
工程审计费 |
2.49 |
|
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47 |
|
9 |
工程保险费 |
1.24 |
|
基本预备费 |
14.45 |
||
总投资 |
30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