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045/2023-00022 | [ 发文字号 ] | 巫溪水利许可〔2023〕8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5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花台乡移民乡镇供水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移民安置后扶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查巫溪县花台乡移民乡镇供水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溪移民安置文〔2023〕2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花台乡移民乡镇供水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二、建设单位:巫溪县移民安置后扶事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建设水厂全程自动化监控,包含花台乡水厂等12座重点水厂的自动化改造和数据接入;建设花台乡水厂输水管网6处分支节点流量、压力监测,6处减压池视频、水位监测;建设花台乡水厂入户500块入户计量水表;建设13处水文测报设施并升级改造1处河道水位站;建设7处河道观测设施;在花台乡建设移民村14处视频监控设施和1套LED大屏显示设备;建设1处指挥调度中心、1处调度分中心和花台乡移民村会议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巫溪县花台乡等乡镇。
五、工程建设工期:总工期12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66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9.87 万元,其他费用161.96万元,预备费77.75万元。
总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
七、项目管理
(一)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专账,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5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