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重庆市巫溪县移民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巫溪县移民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三峡水库移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后续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后续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检查乡镇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移民外迁、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等工作;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和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5、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巫溪县段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信访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7、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8、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
(二)、部门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移民局内设三科一室。有小车一辆。现有在职职工7人,退休职工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72.6万元,支出总计8811.8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472.71万元、下降53.23%,主要原因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增加4007.64万元,上升86.8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未支付结转项目资金2018续实施,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占主体。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72.6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17513.36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881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万元,占2.25%;项目支出8613.27万元,占97.7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88.19万元,较上年减少6639.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按工程完工进度拨付. 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能一次拨完,所以资金结存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2.71万元,下降53.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8.72万元,增长1149.4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支出增加,二、农林水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7.64万元,上升86.86%,支出增加主要原因2017年未支付结转项目资金2018续实施,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89.46万元,下降26.5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按工程完工进度拨付,不能一次拨完。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6万元,占1.87%,数增加2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资工绩效考评奖未纳入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35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专项资金支出未纳入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农林水支出8516.24万元,占96.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31.5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拨减少;住房保障支出6.99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6万元。其中:人员经145.34万元,较上年增加1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3.26万元,较上年增加12.09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公务车1辆。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车购置费16.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公务车1辆。
公务接待费1.41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三峡办、市移民局、吉林省对口支援及工会活动、离退休人员活动等。公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8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3元,车均购置费16.66万元,车均维护费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出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2.09万元,上升29.3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招投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三峡后续工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涉及资金285万元。
1、2018年度基本情况
(1)我局2018年三峡后续资金285万元,含中央投资285万元。其中: 修复受影响设施1处(花台坡安全应急处理工程),总投资28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高切坡群测群防监测3处,总投资5万元(中央资金5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我局后扶项目预算投资285万元(中央资金285万元)全部及时到位。
为确保财政性资金得到安全合理使用,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并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存完整齐全,并复核资料真实性。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质检等组织机构,各项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有序开展;且建立健全各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了项目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按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等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做到了填报资料完整、及时。
2、绩效自评工作准备情况
项目实施前期,积极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做好了绩效评价分析评估准备,待项目实施后,进行项目完整的绩效评价分析评估,为下一步项目的立项、实施明确方向。
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统筹整合资金到位总金额2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5万元。其中用于修复受影响设施1处(花台坡安全应急处理工程)280万元;高切坡群测群防监测3处共5万元。
截至2018年底,完成总投资285万元。其中:修复受影响设施1处(花台坡安全应急处理工程),到位280万元,完成投资280万元;高切坡群测群防监测3处,到位5万元,完成投资5万元。
为加强财务管理,项目法人严格执行财政局和扶贫办相关规定,根据《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专账核算,专职会计监督审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按照工程进度向县水利局申请拨款,再根据承建单位的进度结算支付工程款,并按结算总额的5%扣质保金,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到合同总额70%,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竣工验收后无遗留问题再支付尾款。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接受财政局、审计局的监督、管理,做到建设资金无截留、挤占和挪用,保证了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峡后续工作避险搬迁高切坡监防护项目其中高切坡防护面积13400 m²,高切坡监测处数3处。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100%,工程验收合格100%,截至2018年底,投资完成比例100%。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峡后续工作避险搬迁高切坡监防护项目其中受益贫困人口1200人。
4、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今年以来,我局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顺利推进,也取得了较好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
(1)保护水利工程还没有能形成合力,应强化镇、村责任和部门职责,提高群众的认识,加大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保护水利工程得良好氛围
(2)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虽近年来陆续充实了水利工作人员队伍,但仍面临水利队伍年龄老化,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问题。
建议今后年度预算安排更加明晰、具体,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5188
巫溪县2018年移民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