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3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重庆市巫溪县移民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表

重庆市巫溪县移民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峡后续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和授权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处理三峡工程巫溪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解决库区群众安稳致富等问题;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安排、管理移民资金。

3.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巫溪段综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解决三峡库区及水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三峡水库巫溪段消落区的管理、水库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会同县财政局负责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5.负责巫溪县三峡后续其他相关工作。

6.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和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7.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信访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8.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巫溪县移民就业培训、移民宣

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

9.负责三峡库区巫溪县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移民局内设2个机构,综合办(群众工作科)、三峡水库与后续工作管理科,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移民资产管理中心。现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职工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巫溪县移民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4645.31万元,支出总计4804.2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比,收入减少7930万元,收入减少63.0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三峡移民补助支出拨款减少,总计减少154.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09万元,农林水支出(三峡移民后续资金拨款)减少7784.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6万元。支出增加2247.44万元,增加87.9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工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其中:三峡移民补助于2016年拨入,在2017年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总计72.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7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895.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645.31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480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1万元,占3.57%;项目支出4632.92万元,占96.4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7.46万元,较上年减少158.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三峡后续资金拨出增加。二是专项资金财政拨入我账户时间较晚,一时无法拨出;三是三峡移民后续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能一次拨完,所以资金结存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4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0万元,减少63.0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54.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09万元,农林水支出(三峡移民后续资金拨款)减少7784.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8.27万元,增加3159.22%;收入增加的分项反映如下: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支出73.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二是三峡移民补助支出没纳入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12万元,农林水支出(三峡移民后续资金拨款)增加4408万元,没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0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47.44万元,增长87.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完工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017年继续实施。其中:三峡移民补助于2016年拨入,在2017年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总计72.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7.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7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895.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支出4657.19万元,增长3267.2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三峡移民专项资金支出没纳入年初预算,而是通过项目申报,三峡办审批后拨款。其中:三峡移民补助于2016年拨入,在2017年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9.1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12万元,农林水支出(三峡移民后续资金拨款)增加4290.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04.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38万元,占总支出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职工绩效考评奖9.6万元未纳入预算,占增加年初预算支出56.07%,职工调资及职工养老保险增加7.52万元,占增加初预算支出43.93%。较上年支出增加7.09万元,其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职工年终绩效考评奖,二是退休职工纳入人社局 统一管理,减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6万元,占总支出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8万元,其原因是:三峡移民专项资金支出79.1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增加0.96万元,是因医疗保险标准提高。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70万元,较上支出增加270万元,此项支出是2017年新增加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4290.9万元,较预算支出增加4290.9万元,因项目支出不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增加1862.22万元,因2016年县财政将全县的移民专项资金拨移民局,在2017年将专款拨给各项目单位,所以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1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增加1.2万元,是因职工调资相应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1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9万元,主要原因:职工绩效考评奖增加9.6万元,增加57.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7.19万元,增加42.8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69万元、津贴补贴29.57万元、奖金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9万元,伙食补助费3.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15.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7万元,较上年减少6.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我局打紧费用开支,把费用降低在最低限度,公务接待费减少1.36万元,占减少支出20.67%;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5.3万元,占减少支出79.33%其原因见三公经费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三公经费控制在最低限额,二是2016年是前三峡资金实施的项目验收之年,又是三峡移民后续建设资金申报之年,又是三峡后续项目规划建设申报之年、这一年事务较多,2017年减少了此项费用。所以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车运行,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万元。

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三峡办、市移民局、吉林省对口支援及工会活动、离退休人员活动等。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是前三峡移民资金实施的项目验收之年;二是三峡后续项目规划、建设、绩效督查、管理推进加速,导致接待工作经费增加;2017年减少了以上项目开支,所以2017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380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83万元,咨询费1.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电费0.92万元、邮电费3.04万元、物业管理费3.44万元、出差费4.97万元、租赁费2.89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福利费2.6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4.6万元、其他交通费4.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小车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5.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移民工程招投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给我局关于2016年农业专项资金共计2434万元,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对花台乡3个村的精准帮扶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17万元(川主村精准帮扶工程683万元、龙坡村精准帮扶工程743万元、花台村精准帮扶工程8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三个村的精准帮扶,包括道路硬化、人行道整治、供水设施完善、垃圾池建设、排水沟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有效解决库区农村移民安置突出困难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库区移民群众增收致富;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有效保护库区生态环境。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随2017年决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根据三个项目绩效应目标自评综述:3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7万元,执行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77.6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川主村硬化道路约1.45公里;新建公厕1座,硬化人行道约16.58公里。二是龙坡村硬化道路2.45公里;新建垃圾池2座,蓄水池1座,占地面积45.36平方米;修建公共活动广场350平方米,硬化人行道16.41公里。三是花台村硬化道路3.84公里排水沟1.5公里,人行便道17.85公里,供水工程直径100厘米2.4公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16年三峡后续工作第二批项目资金预算2317万元为3个村的精准帮扶工程,但由于受建设内容调整和大雨、滑坡自然灾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延迟,未能按原计划执行预算。二是需进一步细化绩效评价的指标。由于项目涉及的类别多,面广,规模不一,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有待于进一步细化。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资金执行指导。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 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请财政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指导,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二是建议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助扩大知识面,开阔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促进预算执行。在公开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须公开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方式:023-51522417。

重庆市巫溪县移民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