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巫溪县〈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巫溪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和组织协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共同抓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多次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了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划分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2021年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63件。
(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落实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适时到位。依托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实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等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生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执法,不缺位不越位,防止执法缺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查制度、执法装备管理制度、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让水行政执法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120余次,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车次,完成现场勘验检查186次,下发《限期整改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38份,下发《巫溪县水利局责令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4份,行政处罚案件7起,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
(四)加大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准入与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水利在建工程、安全饮水、洪涝灾害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全面维护司法权威
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全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取水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县人大常委会配套的有关水行政执法规章和办法,便于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局领导非常重视水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简报、新闻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我执法我普法”活动,在工作和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在接待信访群众过程中进行普法宣传。在今年一系列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通过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公民的水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巫溪县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等,不断规范班子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公共资源管理等制度,规范其他班子成员职责权限,加强班子内部监督与管理,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信访接访等渠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大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21件,均按期办理并获满意答复。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巫溪县公众信息网为主要公开渠道,完善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将规范性文件、项目审批信息、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站发布。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还单一,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围绕市、县目标任务,利用媒体、集中宣讲等多种渠道,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水利行业普法工作,确保依法治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