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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5-01-13

巫溪县水利局

202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围绕2024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狠抓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执行河库水域、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等涉水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执法监管的目标任务,推动基层水利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通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兴水治水、防汛抗旱、数字中国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30场次,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细化工作任务。依据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组集体领导,坚持重要法治工作和重大问题党组集体决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策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避免“一言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避免独断专行出错漏。

(二)坚持法律顾问聘任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择优选择重庆浩志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我局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涉法涉诉及信访重大事件处理、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处理等事项提供决策前意见审查,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况。极大地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水行政重大决策和决定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了水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执法水平。严格取水审批流程、取水许可制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凡是涉及取水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非法取水和超量取水检查查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管严控,规范制发程序,防止乱发文件。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

(二)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局6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要求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具备行政执法能力后开展行政执法,本年度执法人员法制理论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乱挖、乱建、乱倒、乱采等水事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河道污染问题,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共开展执法检查52次,其中,完成勘验检查记录10次,现场检查记录42次。还下发《巫溪县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巫溪县水利局责令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另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核查处理轻微水事违法问题10件,拆除违建1起。同时强化案件办理,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件、简易程序案件13件(其中行政警告8次,行政处罚5件),责令限期改正8次。在强化河道管理过程中,完成河道采砂许可10段,还处置了举报件4起:肖连松制砂场排污,属实,移送县生态环境局侦办;栗友楷在红池坝镇非法采砂,不属实,向县纪委报送《巫溪县水利局关于移送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的报告》(巫溪水利文〔202484号);西溪河下堡镇河段中梁二级电站存在非法采砂问题,不属实,责令重庆市远程路桥有限公司在限定时间内恢复平整河床,已整改完成。

(四)强化河湖管理。认真落实河长巡查制度,做好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组织河道问题摸排详查,统筹开展涉河“四乱”“三排”清理整改专项行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厘清工作思路,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涉河问题“蓝黄红”三色预警督办机制,完成历史遗留和群众反映突出重大涉河问题及巡视巡察、市级交办、县级交办、自查发现等各类问题100余个。全县黑臭水体治理完成个数比例已达90%,河流生态和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五)依法监督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红线管控制度。实施全县灌区、重要水厂、水电站的取水在线监测设施和平台建设,有效落实了水资源取水管控。截至年底,依法征收水资源费8856983.85万元,2024年度中,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49件,行政审批事项111件(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9件、初步设计及变更报告28件、取水许可(常规审批、换证、延续、注销、变更)等共60件、洪水影响评价3件、河道采砂许可审批1件);办理公共服务28件(其中:安全生产监管备案7件、开工备案6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15件);办理其它行政权力10件(其中:阶段验收1件,质量监督手续办理9件);一件事一次办1件。 “好差评”满意度100%

(六)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每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都召集了司法局专家、法律顾问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深入研究,深入分析,对症规范回复,积极应诉。本年度处理涉及打击非法采砂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两起应诉案件,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开展普法服务宣传,加强水利环境法治氛围

(一)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日期,采取悬挂标语横幅、线下宣讲、组织应急演练等,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截止目前,我局共悬挂安全标语17幅;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1次,防汛应急演练1次,消防演练1次。124日,参加了巫溪县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中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12月上旬在水利工程工地开展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参建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水利工程中的实践。

(二)坚持学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学习培训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标准)》等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党员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普法考试。通过学法用法,有效提升了全局职工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乡镇(街道)协同作战,保持行业监管第一线畅通。加强与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系,走活走通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案件办理顺利有序。

(二)重视涉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三)是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参加业务线上的人员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与综合执法、检察、司法等部门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增加经验分享、知识传导、座谈讨论的机会,促使赶在一线的执法人员学有所获、作有所成。

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入库管理,规范文件管理。对水利相关文件进行再清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及时入库,确保入库文件合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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