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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4-09-06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4-500238-04-01-118584)和《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4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66.3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6.36万元,本方案新增69.9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12万元,植物措施0.23万元,监测措施22.8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0.63万元,独立费用20.51万元,基本预备费2.66万元)。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22.9650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49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区县

巫溪县

项目规模

路线分为AK6.062kmBK20.391km,路线总长26.453kmAK段为沥青面层加铺和护栏拆除重装;BK段为路基拓宽、路面铺装、挡墙支护、路基排水、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

总投资

5707.52万元

土建投资

4940.30万元

动工时间

2023.9

完工时间

2024.10

设计水平年

2025

工程占地

16.40hm²

永久占地

16.06hm²

临时占地

0.34hm²

土石方量(万

挖方

填方

借方

弃方

2.58

2.5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巫溪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中低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16.4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520

新增水土流失量(t)

50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1

防治

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道路工程区

主体:I型边沟14767m1-Ⅰ型边沟3182mV-1型边沟282mV型边沟62m、表土剥离0.086、表土回覆0.086、土地整治0.23hm²、过水管51m

新增:土地整治0.11hm²

主体:挂网喷播植草620m²

新增:

撒播草籽0.11hm²栽植爬山虎239

新增:

临时苫盖1700m²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87.58

方案新增:0.12

主体设计:8.78

方案新增:0.23

主体设计:0

方案新增:0.6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66.31(新增:69.95

独立费用(万元)

20.51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22.83

水土保持补偿费

229650.4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话

陈玉林

法定代表人\电话

张昌劲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18号蓝天锦湖苑27-14151617

地址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

马镇坝春申大道88

邮政编码

401121

邮政邮编

405899

联系人\电话

李鸿程17774977038

联系人\电话

张道海15310039330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附件2

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815日,巫溪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会,项目法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渝水〔2018267,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92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4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巫溪县天星乡和长桂乡。项目路线全长26.453km,包括AK段和BK段,其中AK段路线长6.062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现状路基宽度7.5m,仅对原有路面进行沥青面层加铺以及护栏设施改造;BK段路线长20.391km,现状为四级公路,路基宽度4.55.5m,水泥砼路面。本次将水泥砼路面改造为沥青砼路面,并对局部路段路基拓宽至7.5m,加宽宽度1~3m,拓宽段路线长2421m/51段。项目利用既有公路施工,无新增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利用既有公路征地范围内布设,无新增临时用地;施工营地就近租用周边民房,无新增临时用地。工程总占地面积16.40hm2,其中永久占地16.06hm2,临时占地0.34hm2。工程挖方2.58m3,填方2.58m3,无借方和余方。工程已于20239月开工,计划于202410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建设单位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5707.5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940.30万元。

(二)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阐述较清楚。

(三)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11.85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520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505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道路工程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防治区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目前,路基靠山一侧实施了部分排水沟,局部扰动区域实施了表土剥离。后续施工中,完善路基排水沟;在路基挖方边坡坡脚栽植爬山虎,土石边坡采取挂网喷播植草,遇到降雨采取无纺布临时覆盖;路基两侧对外扰动范围采取边坡修整、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及临时覆盖措施。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静态总投资166.3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6.3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69.9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0.12万元,植物措施费0.23万元,监测措施22.8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0.63万元,独立费用20.51万元,基本预备费2.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9650.4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土石方乱堆乱放,严禁土石方进入河道,落实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表: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4年9月2日


附件2之附件  

巫溪县天星乡至长桂乡通三级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计投资

审核投资

增减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0.12

87.58

87.7

0.12

87.58

87.7

0

1

道路工程防治区

0.12

87.58

87.7

0.12

87.58

87.7

0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0.23

8.78

9.01

0.23

8.78

9.01

0

1

道路工程防治区

0.23

8.78

9.01

0.23

8.78

9.01

0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22.83

0

22.83

22.83

0

22.83

0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措施

0.63

0

0.63

0.63

0

0.63

0

1

道路工程防治区

0.61

0

0.61

0.61

0

0.61

0

2

其他临时工程

0.02

0

0.02

0.02

0

0.02

0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20.51

0

20.51

20.51

0

20.51

0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13.54

0

13.54

13.54

0

13.54

0

2

科研勘测设计费

0

0

0

0

0

0

0

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

5

0

5

5

0

5

0

4

建设管理费

1.97

0

1.97

1.97

0

1.97

0

5

工程建设监理费

0

0

0

0

0

0

0

6

招标服务代理费

0

0

0

0

0

0

0

一至五部分合计

44.32

96.36

140.68

44.32

96.36

140.68

0

基本预备费

2.66

0

2.66

2.66

0

2.66

0

水土保持补偿费

22.97

0

22.97

22.97

0

22.97

0

水土保持方案静态总投资

69.95

96.36

166.31

69.95

96.36

166.31

0

巫溪县水利局综合科                    2024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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