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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4-07-11

乡镇(街道),局有关科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巫溪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当前已经满足启动响应条件,重庆市巫溪县水利局决定于20247118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强降雨区域相关街镇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预警,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同时各镇要及时上报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三是局属相关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街镇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巫溪县水利局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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