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水利发〔2021〕203号
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查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之源司文〔2021〕265号)已收悉,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建设单位: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新建蓄水坝5座,改造亲水步道7.64km,河道沿线提升改造绿化面积287939m2,亲水休闲广场12座,以及配套改善设施灯光系统、标识系统、垃圾桶设施、坐凳设施、监控系统、厕所升级改造、园林建筑改造、智慧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等。
四、建设地点:巫溪县柏杨河街道、凤凰镇
五、工程建设工期:总工期为22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13432.40万元。其中河道工程部分5710.75万元,亲水步道工程部分1145.11万元,生态环境改善工程部分6318.54万元,征地移民和环境部分258.00万元;资金来源于三峡后续工作资金9500万元,业主自筹3932.40万元。
七、项目管理
(一)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专账,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水利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