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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日期:2023-11-14


巫溪水利许可〔202231


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宁之源司文〔2022〕107号)已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项目变更内容

基本同意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内容,变更后的工程量以业主、监理单位现场认定的工程量为准。变更后的治理范围调整为上游起于赵河坝大桥,下游止于柏杨河河口,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蓄水坝1座,新增生态补水工程1项,改造滨河亲水步道5818m,岸线清理3110m3,改造亲水休闲景观节点8个,提升改造绿化面积11万m2,以及新增配套公共卫生间3个、羽毛球场3个、店招店牌100个、标识牌85个、垃圾桶66个、景观坐凳213个、给排水系统工程1项、智慧系统1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原批复投资13432.40万元,初步设计变更后工程总投资为10701.75万元,基本同意设计变更投资较初设相应部分的概算批复投资减少2730.65万元。资金来源于三峡后续工作资金以及业主自筹。

四、项目管理

(一)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专账,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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