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水利许可〔2022〕31号
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设计变更的请示》(宁之源司文〔2022〕107号)已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项目变更内容
基本同意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内容,变更后的工程量以业主、监理单位现场认定的工程量为准。变更后的治理范围调整为上游起于赵河坝大桥,下游止于柏杨河河口,主要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蓄水坝1座,新增生态补水工程1项,改造滨河亲水步道5818m,岸线清理3110m3,改造亲水休闲景观节点8个,提升改造绿化面积11万m2,以及新增配套公共卫生间3个、羽毛球场3个、店招店牌100个、标识牌85个、垃圾桶66个、景观坐凳213个、给排水系统工程1项、智慧系统1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原批复投资13432.40万元,初步设计变更后工程总投资为10701.75万元,基本同意设计变更投资较初设相应部分的概算批复投资减少2730.65万元。资金来源于三峡后续工作资金以及业主自筹。
四、项目管理
(一)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专账,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水利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