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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巫溪县锦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日期:2024-07-08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锦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40708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锦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

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中兴村三~四社

巫溪县锦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巫溪县锦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以下简称“锦通采矿场”)位于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中兴村三~四社。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采区、工业广场、排土场、弃渣场及运输道路五个部分。采区位于矿区西部,占地面积1.4857hm2,东西宽约75m、南北长约190m,总体呈现为长条形,采区西高东低,出让资源为采区内+1425m以上的资源,则由西向东依次放坡、台阶式开采。首采面位于采区北部山顶,作业面896m2。

项目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9.5万元,占总投资的5.19%。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办公生活区两处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依托原项目在厂区出口处已设置的1个车辆冲洗平台,施工机具、车辆于冲洗平台内定期冲洗,冲洗废水经冲洗平台配套得到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每天对运输道路和积尘较多的施工区进行4~5次的洒水措施,可使施工工地周围环境空气中的扬尘量减少70%以上,有效减小扬尘对项目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土石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季节实施;车辆装卸应尽量降低操作高度,粉粒物料严禁抛洒。

声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的工作时间,高噪声设备一般不得在中午休息时段施工作业,夜间需禁止施工。项目施工期将依托区域内的现有的村道进行建筑材料和土石方的运输,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在途经附近居民点和学校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加强对弃土弃渣的管理,项目施工期间剥离表土、风化废石分别运至排土场、弃渣场临时暂存,后期用于采空区绿化复垦,其中风化废石回填于表土下方,表土作为绿化覆土;剥离石灰石可运至工业广场作加工原料。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00238-10-03-05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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