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40253/2022-00088 | [ 发文字号 ] | 巫溪府办发〔2020〕8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7 |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2020—2025年)
目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总结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进展和经验,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乡村发展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改善目标从“村容整洁”提升为“生态宜居”,国家围绕乡村振兴先后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历史任务之一,是人居环境改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2019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明确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9〕756号),具体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重庆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出台《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环函〔2019〕119号),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组织指导各区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提升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效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按标准建设和正常运转,引导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理的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引导和规定,以提高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按照渝环办〔2019〕454号文件要求,针对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划。
巫溪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积极筹备,严格筛选,委托第三方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要求,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9〕756号)为指导,全面开展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现状摸底排查,编制完成《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
(9)《城市供水条例》(2020年3月修订);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修正);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0年12月修正);
(12)《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6月)。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3)《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版;
(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1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2)《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适宜技术推荐(试行)》。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24号);
(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756号);
(5)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调整及取缔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0〕7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渝府发〔2018〕25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8〕7号);
(8)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19〕269号);
(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函〔2019〕119号);
(10)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号)。
(1)《巫溪县及3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9—2025年)》;
(3)《巫溪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
(4)《巫溪县水功能区划修编报告(2010年版)》;
(5)《巫溪县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17—2022)》;
(6)《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7)《巫溪县2019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8)《2019年度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总结》;
(9)《巫溪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
(10)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相关设计文件。
以巫溪县总体规划为先导,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给排水、卫生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现阶段城乡发展趋势、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优先整治生态环境敏感、人口集聚、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梯次推进,全面覆盖。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状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方式。污水产生量较少、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巫溪县县域为单元,分片区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
充分调查农村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产生规模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实用、管理方便、运行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手段和途径。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
规划范围:本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范围包括巫溪县域内的289个行政村,30个涉农社区,重点治理行政村(社区)内聚居常住人口不少于1000人或常住户数不少于500户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域、乡村民宿和农家乐聚集区域、三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区域,具体规划重点优先治理范围见下表。
表1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重点优先治理区域
区域类型 |
涉及乡镇 |
村社或位置 |
集中区域(重点治理) |
尖山镇、文峰镇、土城镇、乌龙乡、中梁乡、菱角镇、朝阳镇、白鹿镇、田坝镇 |
百步社区、大包村、金盆村、和平村、坪阳村、水浒村、石锣村、石安村、咸水村、中坝村、下坝村、中鹿村 |
三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
红池坝景区管委会、宁厂镇、双阳乡、兰英乡 |
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阴条岭自然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 |
38流域(流域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支流控制单元) |
徐家镇、白鹿镇、下堡镇、中梁乡、宁厂镇、文峰镇、塘坊镇、朝阳镇、田坝镇、尖山镇、红池坝镇等 |
大宁河流域及其支流、汤溪河流域、梅溪河流域 |
民宿和农家乐聚集区 |
古路镇、红池坝镇、通城镇、菱角镇 |
观峰村、茶山村、长红村、云台村、凉水村 |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阶段:启动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
重点建设阶段(2020年7月至2023年12月)
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率,实现巫溪县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全面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有效恢复农村河网的自净能力。重点水域的村庄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其中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大于100m3/d的出水水质要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小于100m3/d的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进厂集中处理的出水水质需执行相应纳管标准。
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82.48%,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提高到90%,实施集中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7.87%,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到90%。集中区域到2025年实现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处理能力1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100%,其余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75%,分散区域农村生活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比例达95%。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农村实现卫生整洁、生态和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全市名列前列。
巫溪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边缘,四川盆地东北边缘大巴山东段南麓的渝、陕、鄂三省市结合部,地处东经108°44'-109°58',北纬31°14'-31°44'之间,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巫溪县东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竹溪县,南临奉节县、巫山县,西与开州区、云阳县接壤,北连城口县和陕西省镇坪县。巫溪县城距重庆市区426公里、西安496公里、武汉595公里,距万州166公里,安康230公里,宜昌295公里,是重庆市最偏远的区县之一。
巫溪县是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一级支流大宁河的“河溪源”和“生态源”,重庆市和三峡库区最大的天然生物物种基因库和重要的生态屏障,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中绝大部分区域属于三峡库区土壤保持重要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被纳入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是三峡库区“绿色生态屏障”和三峡库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素有“峡郡桃源”美誉。
全县境内河流属长江水系,流域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重点支流主要有3条,大宁河、汤溪河和梅溪河。大宁河流域控制县内大部分地区,流域面积为3051平方公里,县域西部分属梅溪河、汤溪河流域,其上游汾水河、湾滩河,皆由北向南,流经奉节、云阳,注入长江,其中汾水河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为429平方公里,湾滩河在县境内的流域面积为543.5平方公里。截至目前,汤溪河沙市镇、大宁河花台、洋溪河西槽、长溪河双河等4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梅溪河向子村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次级河流水环境功能区断面达标率100%。
巫溪县现有1个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并投运城市备用饮用水源、3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截至2019年底,完成万人千吨3次19个断面、贫困乡镇2次4个断面、乡镇饮用水源1次25个断面水质监测,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巫溪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后,完成占全县面积51.97%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集中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北部金鸡岭山,东部界梁子山、阴条岭,西北部红池坝,西部万顷山、石柱坪山、松涛山,以及中部天星乡、胜利乡、长桂乡的局部地区。森林生态系统是巫溪县生态保护红线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
巫溪辖区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阴条岭自然保护区,是全市保护最完整的自然保护区。
巫溪境内溪河纵横,涧峡密布,水资源丰富,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巫溪县域范围内临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村庄基本已实现集中供水,村庄用水大部分由水厂供给,水厂供水率达72.3%,位置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用水由水库山塘、山涧水、农村饮水工程等供给。
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成为污染当地水体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大多不健全,且缺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给生活污水的收集和集中处理带来难度,造成巫溪县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率较低的局面一直存在。除部分临镇农村、新村聚居点可接入城镇管网或集中处理以外,其余农村地区尚无排水系统,雨水和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有排水系统或管道的地区,除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镇实行雨污分流制外,大部分地区采用合流制排水;部分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健全地区,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雨污混流的情形,在雨季时,雨水混入污水系统的现象也客观存在。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设施受益农户覆盖面还亟待提高。
2019年底,全县已纳入农村改厕总户数117026户、369706人,惠及全县11个乡,19个镇和1个乡镇级开发区(景区管委会),包括289个行政村,30个社区居委会,改造卫生厕所87563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3588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3.06%。
(1)设施数量及规模
①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截至目前,巫溪县已建成文峰镇、蒲莲镇、鱼鳞乡、乌龙乡、中梁乡、土城镇、天元乡、白鹿镇、菱角镇、宁厂镇、古路镇、徐家镇、尖山镇、下堡镇、塘坊镇、朝阳镇、田坝镇、通城镇、花台乡、峰灵镇、大河乡、胜利乡、红池坝镇、红池坝景区管委会等2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合计达14850吨/天,由重庆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或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管理,委托重庆首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第三方负责以上24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巫溪县近年来完成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实施巫溪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大宁河、汤溪河、长溪河、洋溪河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县域内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与保护。有序推进其他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乡镇污水治理设施管网向周边农村扩散,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根据《巫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显著提升。
②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
巫溪县各乡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度不一,各地按照地理位置,污染严重程度、经济条件状况等因素,结合污水厂网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等,逐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前,全县已开工建成城厢镇白新社区、上磺镇红岩村、尖山镇百步村、菱角镇菱角村、峰灵镇龙王社区、白鹿镇白鹿社区6个聚居点的污水处理站,均已投入运营。为积极响应脱贫攻坚,2018年,巫溪县启动两个深度贫困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红池坝镇小河社区、红池坝镇渔沙村、天元乡万春村的3座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150、100、100吨每天。2019年底,红池坝镇小河社区、红池坝镇渔沙村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均已完工,正在完善配套管网,天元乡万春村污水处理站已具备运行条件。2019年启动红池坝镇茶山、九坪、龙台3个村级污水处理站项目,设计规模均为日处理100吨污水。目前,茶山村、九坪村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已完工,龙台村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随着巫溪县古路镇观峰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观峰村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正立项建设。白鹿镇白鹿社区新建一体化设施一座,大河乡沈家社区(瓦坪村)新建一体化设施一座。2018年规划启动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9年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峰灵镇庙溪村、凤凰镇木龙村、花台乡花台村、蒲莲镇桐元村、中梁乡中梁村、石锣村、双阳乡白果村实施分户化粪池共326座,联户处理设施4处,沼液还田项目一处。有序推进其他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引导乡镇污水治理设施管网向周边农村扩散,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2)污水处理工艺
根据资料分析及现场调研情况,通过对全县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治理工艺分析,巫溪县的农村生活污水现有处理工艺分为以下几类:人工快渗CASS、A-O、接触氧化+人工湿地、逆向曝气、缺氧+生物接触氧化+化学除磷、CASS工艺、AO+化学除磷、MBR一体化设备、前处理+人工湿地、生物接触氧化法、CASS化+接触氧化、水解酸等。
(3)运行现状
巫溪县现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污水设施规划编制滞后,缺乏统筹安排,存在重复建设、选址不当等问题;部分早期已建污水终端设施容量偏小,处理工艺过于简单,出水多项指标不合格,水质达标率相对较低。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无污水接入或收纳量太少(收集率低)、运维缺失等原因未有效正常运行。
参考《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适宜技术推荐(试行)》,结合巫溪县自然概况、经济条件及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实测数据对巫溪县农村、镇区生活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进行取值。通过计算,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量近期约为3.31万吨/日,远期约为3.07万吨/日。
巫溪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地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域间农村差别较大,加之农村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居住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根据近年来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践,规划采用多元化的污水治理模式,具体包括纳厂处理、村庄集中处理和农户分散处置等污水治理模式。
(1)纳管处理模式
纳管处理模式是针对邻近县城建成区或城镇的村庄,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确定,行政村(社区)内城镇(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延伸服务(通常为2km)的农村范围,重点进行管网完善建设,深化村内雨污分流工作,保证条件成熟时的顺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具备纳管条件但不具备自流纳厂的,可考虑小型泵站纳厂。
(2)村庄集中处理模式
村庄集中处理模式是指人口集聚、无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可采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方式。通过联合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以居民聚居程度确定,行政村(社区)内聚居常住人口不少于1000人或常住户数不少于500户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域,全部或部分具备管网铺设条件的村庄,通过在村庄附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聚居内全部污水集中处理。以村或自然村为收集区域建设管网,将生活污水经过管网收集后,通过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
(3)农户分散处置模式
农户分散处置模式是指位置偏远、居住分散或地形地貌复杂,当前无法集中铺设管网或集中收集处理的村庄,单户或多户(联户)的散户生活污水就地治理,分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沼气池、处理能力小于20m3/d生活污水处理后采用还田等方式利用不外排的处置设施等将农户的污水进行处理。该治理模式具有布局灵活、节约管网铺设成本、施工简单等特点。在人口较少、污水产生量较少的地区,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为农林生态系统消纳使用,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
综合各乡镇、村庄所处的生态功能区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乡村发展规划,通盘布局。集中区域根据应接尽接的目标,规划分期实施。对徐家镇一线天、凤凰镇石龙中学、尖山镇尖山小学、塘坊场镇周边等7个区域采用纳厂集中处理,对乌龙乡水浒村、尖山镇大包村和百步社区、文峰镇金盆村、土城镇和平村等10个集中居住区域采取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对尖山镇百步村、上磺镇红岩村等2个村级污水处理站进行设施设备改造,对居住较为分散的部分农村区域采用单户、联户等不同的方式加以处置进行就地分散治理,对民宿农家乐采取完善隔油预处理设施后根据实地采取其他模式处理处置。
已建设施符合选址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应统筹考虑并充分利用,避免设施重复建设;对不能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根据情况进行修缮改造。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建议满足下列条件:①污水处理设施要符合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②宜设在村庄低处,便于污水自流,沿途尽量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厂址有利于污水处理后就近排放和再生利用;③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小;④处理实施要考虑洪水的影响,建造要考虑雨水汇聚的影响;⑤集约用地,尽可能利用边角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⑥有较为便利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规范,结合农村实际设计污水收集系统,对不完善的管网进行改造,尽量实现雨污分流。
新建污水收集系统必须为完全分流制。已建成的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的地方,应依据自身条件尽快改造为分流制;目前确实无法改造的,宜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对不完善的管网进行改造,尽量实现雨污分流。
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的村庄,应铺设独立的污水收集管网,雨水收集可根据各地实际采用沟渠、管道收集或就地自然排放。雨水收集应充分利用地形以自流方式及时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体。
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在进入处理设施前的主干管上设置截流井或其它截流措施,晴天的污水和下雨初期的雨污混合水输送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混合污水超过截流管输水能力后溢流排入水体。
污水处理技术工艺主要分为有动力处理技术(组合式复合生物滤池+高负荷活性生物滤床、净化槽、SBR、A/O、A2/O等)、地埋式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一体化设备、无动力处理技术(无动力、地埋式分散式厌氧系统,无动力一体化设施,厌氧+人工湿地,厌氧)等。
根据各行政村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污水治理规模、排放标准、经济水平等因素,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要依据处理模式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具体到各新建站点的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第三方服务单位可以根据详细的踏勘资料和施工的可行性对工艺选择进行必要的论证。
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执行,确保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灌溉区以及受纳水体水质等造成影响。根据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与排放规模等,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各标准适用情况见下表。
表2各级标准适用情况
排放规模 受纳水体 |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 | ||
大于500m3/d (含500 m3/d) |
100m3/d(含100 m3/d)~500m3/d (不含500m3/d) |
小于100m3/d | |
1直接排入长江干流、乌江干流、嘉陵江干流、湖泊水库、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的水体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一级标准 |
一级标准 |
排入其它水体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注1:直接排入是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口距受纳水体的距离在2km以内。 |
针对巫溪县实际制定如下基本控制项目常规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标准:
①对接入村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村,出水水质需执行相应纳管标准;②对于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以及距离长江、大宁河等15条水系2km范围内的村,生活污水治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重庆市地方一级以上标准;③对于其它村,生活污水治理后出水水质要达到重庆市地方二级以上标准;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规定。
污水的治理由处理后达标排放到无害化排放,发展到处理后再利用,是控制出水二次污染、保护水资源的重大进步,也是节约用水的重要途径。
污水经处理后的出路主要有:
①排放水体:自然水体对达标排放的污水有一定的稀释和净化能力。
②残留有机物的“肥水”重新用于蔬菜基地灌溉,实现了终端肥水利用与农业产业相结合,有效减少了化学肥料,从而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
③景观浇灌:可作为道路绿化景观的浇灌用水。
④冲厕、公园等公共用水及景观用水:对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 18920-2002)的污水,可将部分中水用于城市杂用。
固体废弃物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N、P、K等农作物与植物生长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对土壤的改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除了避免其对环境造成污染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有机废弃物中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
结合巫溪特点,污泥的处理处置途径应是首先减量化,使污泥的含水率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便于后续阶段处理;其他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去除或分解污泥中的有害有毒物质(重金属及有机有害物质)并杀灭泥中的致病微生物。最终考虑资源化利用。
对于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系统,由于产生的污泥量较小,可先排放至均化/厌氧池或化粪池,通过厌氧消化进一步减少污泥产量,定期清掏均化/厌氧池或化粪池污泥,经过简单堆肥直接用作肥料施用;对于农村污水独立处理设施产生的剩余污泥首先应回流至工艺前端均化/厌氧池进行厌氧消化,经消化稳定后的污泥基本实现了稳定化和无害化,可就地采取林地利用、农田利用、园林绿化等农业利用方式进行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如农业资源化利用污泥量小于实际产生量,可将多余污泥由第三方运维公司或有机肥厂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也要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完成规划核实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移交。经建设、接管等单位现场检查,无质量遗留问题的,严格核对相关资料,共同签署市政工程竣工移交接收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市政工程即正式移交接管单位管理。工程验收后,建设及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竣工图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环保验收和运维移交应确保水质水量、工艺、规模与设计相符,设备材料完整。不存在运维移交环节的,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进行管理,由受益农户进行运行维护。
2015年10月,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委第147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5〕166号),明确由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环投公司”)具体负责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巫溪县现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上全部由市环投公司或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管理,委托重庆首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第三方负责运营管理。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运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各乡镇(街道)应遵循“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中的工作职责,承担运维管理的主要责任。运维公司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运维工作,做好人、料、机、法、环的有机结合。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方式,筹措运维资金,逐步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监测制度。对处理水量在100吨/天以上的,有条件的应对该类站点配备水质监测监控系统,每半年至少监测一次;对于处理水量在20吨(含)—100吨/天的站点设施,应配备监控系统(配置流量计、全景视频监控,并通过光线数据远传监控中心平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巫溪县2020—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主要实施四大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1)已有设施提升工程。现有污水处理厂纳厂管网建设7处,2座村级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
(2)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完成10个农村集中聚居点集中处理设施厂站建设。
(3)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完成140余家民宿农家乐预处理设施改造。
(4)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完善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等3大重点流域及兰英乡西安村等分散聚居区域分散处置设施。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约11088.20万元,其中相对集中聚居点投资约6768.20万元,分散农户污水治理投资约4320.00万元。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安排,推进本次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县财政整合政策资金,例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卫生健康委农村卫生改厕,农业农村委“五沿”区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部分资金,按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建设部分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市相关建设资金,同时坚持走群众自筹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投资思路,以政府扶持资金为引导,采取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机制,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资金。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易地搬迁,逐步改善巫溪县农村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1.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可大大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有助于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促进节能减排,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空间。
2.有利于改善环境民生,提高生活品质。规划实施将极大改善全县农村水环境质量,完善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减少因水污染引起的各类健康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水环境面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3.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规划实施将大大提高城乡环保一体化水平,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作用。
4.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本规划的实施需要乡镇(街道)、村集体、广大村民的共同参与,规划实施过程就是一次生动的、深刻的环保宣传课,通过规划实施,将使广大农村居民和乡镇村基层部门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从而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的妥善处置,是保证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保障人民健康的必要条件之一。
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属于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投资一般较大,从直接经济效益上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直接投资效益并不显著,尤其是作为没有建立收费机制的农村污水治理。但从广义上看,其投资的间接经济效果是显著的,它主要通过减少污水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表现出来,其表现形式如下:
(1)避免供水设施因水污染而提前报废或增加投资及运行费用。
(2)可避免因水污染而造成农业产品产量、质量下降。
(3)可避免因水污染而造成居民健康水平下降,医疗保健费用增加。
规划实施后,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将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污染物排放量将实现大幅减少,有利于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
8 保障措施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按照规划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奖罚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各乡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资金分配向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增强广大农民环保意识和治污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9附表与附图
附件:1.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任务分解表
2.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
项目汇总表
3.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有设施提升工程计划表
4.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计划表
5.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计划表
6.巫溪县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计划表
7.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年度计划表
8.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巫溪县区位图
9.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
巫溪县行政区位图
10.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优先区域图
11.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集中区域工程分布图
12.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民宿和农家乐处理工程分布图
13.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分散处置村庄分布图
附件1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任务分解表
类别 |
任务内容 |
完成年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管网完善工程(7个) |
徐家镇一线天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2021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凤凰石龙中学周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2022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巫溪县尖山小学至工业园区周边农村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古路镇污水处理厂——四湾、龙门等村管网延伸工程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白鹿镇大坪村公路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古路镇龙坪村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塘坊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属地乡镇 | |
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2个) |
尖山镇百步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2024 |
市环投集团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2024 |
市环投集团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10个) |
尖山镇百步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宁之源公司、属地乡镇 |
尖山镇大包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宁之源公司、属地乡镇 | |
文峰镇金盆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宁之源公司、属地乡镇 | |
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10个) |
土城镇和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宁之源公司、属地乡镇 |
乌龙乡水浒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宁之源公司、属地乡镇 | |
土城镇坪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1 |
县生态环境局 |
属地乡镇 | |
菱角镇石安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2 |
县生态环境局 |
属地乡镇 | |
中梁乡石锣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0 |
县生态环境局 |
远大公司、属地乡镇 | |
朝阳镇咸池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属地乡镇 | |
田坝镇中鹿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属地乡镇 | |
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5个) |
古路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2020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各业主 |
红池坝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2021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各业主 | |
通城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2022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各业主 | |
菱角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2023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各业主 | |
胜利乡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2024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各业主 | |
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10个) |
巫溪县大宁河(干流)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1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巫溪县梅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2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10个) |
巫溪县汤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2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巫溪县后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3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巫溪县柏杨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3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兰英乡西安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农业农村委、属地乡镇 | |
白鹿镇中坝、下坝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农业农村委、属地乡镇 | |
巫溪县古路镇中康村污水联户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巫溪县西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4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2024 |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属地乡镇 |
附件2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项目汇总表
序号 |
规划项目名称 |
是否为重点建设项目 |
主要项 目内容 |
乡镇 |
村(社区) |
建设位置或 选址点位 |
工程投资(万元) |
受益人口(人) |
拟实施年度 |
备注 |
一 |
已有设施提升工程 |
|
|
|
|
|
3348.2 |
10120 |
|
|
(一) |
管网完善工程(7个) |
|
|
|
|
|
3248.2 |
8560 |
|
|
1 |
徐家镇一线天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是 |
纳厂管网建设 |
徐家镇 |
岔路村、塘垭村 |
一线天沿线 |
423.11 |
800 |
2022 |
|
2 |
凤凰石龙中学周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是 |
纳厂管网建设 |
凤凰镇 |
石龙村、双凤村 |
石龙中学—新城污水处理厂 |
585.42 |
3100 |
2022 |
|
3 |
巫溪县尖山小学至工业园区周边农村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
纳厂管网建设 |
尖山镇 |
尖山村 |
尖山小学—工业园区 |
498.08 |
920 |
2023 |
|
4 |
白鹿镇大坪村公路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
纳厂管网建设 |
白鹿镇 |
大坪村 |
大坪村集中聚居点 |
307.86 |
750 |
2023 |
|
5 |
古路镇污水处理厂——四湾、龙门等村管网延伸工程 |
|
纳厂管网建设 |
峰灵镇、上磺镇 |
龙门村、四湾村等 |
龙门—古路镇污水处理厂 |
698.65 |
1360 |
2023 |
|
6 |
古路镇龙坪村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
纳厂管网建设 |
古路镇 |
龙坪村 |
龙坪村集中聚居点 |
349.53 |
650 |
2024 |
|
7 |
塘坊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
纳厂管网建设 |
塘坊镇 |
塘坊、双塘村等 |
塘坊镇周边沿线 |
385.55 |
980 |
2024 |
|
(二) |
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2个) |
|
|
|
|
|
100.00 |
1560 |
|
|
1 |
尖山镇百步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
设施设备改造(技改) |
尖山镇 |
百步村 |
尖山镇百步村污水处理站 |
50.00 |
700 |
2024 |
|
2 |
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
设施设备改造(技改) |
上磺镇 |
红岩村 |
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站 |
50.00 |
860 |
2024 |
|
二 |
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10个) |
|
|
|
|
|
3420.00 |
10760 |
|
|
1 |
尖山镇百步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尖山镇 |
百步社区 |
农民新村 |
452.40 |
2800 |
2020 |
|
2 |
尖山镇大包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尖山镇 |
大包村 |
大包安置点 |
406.80 |
1280 |
2020 |
|
3 |
文峰镇金盆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文峰镇 |
金盆村 |
金盆集中居民点 |
357.20 |
1100 |
2020 |
|
4 |
土城镇和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土城镇 |
和平村 |
泰安小区 |
434.60 |
1560 |
2020 |
|
5 |
乌龙乡水浒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乌龙乡 |
水浒村 |
水浒集中居民点 |
303.60 |
1120 |
2020 |
|
6 |
中梁乡石锣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中梁乡 |
石锣村 |
满天星集中居民点 |
50.00 |
500 |
2020 |
|
7 |
土城镇坪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土城镇 |
坪阳村 |
坪阳村集中居民点 |
447.20 |
500 |
2021 |
|
8 |
菱角镇石安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是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菱角镇 |
石安村 |
斑竹垭口 |
452.40 |
900 |
2022 |
|
9 |
朝阳镇咸池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朝阳镇 |
咸水村 |
咸池场镇 |
251.40 |
530 |
2024 |
|
10 |
田坝镇中鹿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新建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 |
田坝镇 |
中鹿村 |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 |
264.40 |
470 |
2024 |
|
三 |
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5个) |
|
|
|
|
|
300.00 |
532 |
|
|
1 |
古路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隔油预处理,引入观峰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
古路镇 |
观峰村 |
旅游示范区 |
78.56 |
137 |
2020 |
|
2 |
红池坝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隔油预处理,引入茶山村污水处理站 |
红池坝镇 |
茶山村 |
茶山坝 |
57.30 |
103 |
2021 |
|
3 |
通城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隔油预处理,联户处置 |
通城镇 |
长红村、云台村、龙池村 |
巴渝民宿、云台寺等 |
74.29 |
133 |
2022 |
|
4 |
菱角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隔油预处理,分户或联户处置 |
菱角镇 |
凉水村、桂花村 |
新农村 |
51.66 |
91 |
2023 |
|
5 |
胜利乡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隔油预处理,分户或联户处置 |
胜利乡 |
胜利村、洪仙村 |
农家果园、洪仙山庄等 |
38.19 |
68 |
2024 |
|
四 |
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9个) |
|
|
|
|
|
4020 |
54439 |
|
|
1 |
巫溪县大宁河(干流)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下堡镇、大河乡、宁厂镇、城厢镇、花台乡、峰灵镇、蒲莲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800 |
11676 |
2021 |
|
2 |
巫溪县梅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文峰镇、朝阳镇、尖山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600 |
7882 |
2022 |
|
3 |
巫溪县汤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田坝镇、红池坝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450 |
5559 |
2022 |
|
4 |
巫溪县后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长桂乡、天星乡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250 |
2512 |
2023 |
|
5 |
巫溪县柏杨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塘坊镇、菱角镇、古路镇、凤凰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650 |
8758 |
2023 |
|
6 |
兰英乡西安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兰英乡 |
西安村 |
整村推进 |
100 |
1650 |
2023 |
|
7 |
白鹿镇中坝、下坝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白鹿镇 |
中坝村、下坝村 |
集中聚居点 |
120 |
2118 |
2023 |
|
8 |
巫溪县古路镇中康村污水联户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古路镇 |
中康村、黄阳村 |
集中聚居点 |
50 |
460 |
2024 |
|
9 |
巫溪县西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中梁乡、天元乡、土城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450 |
6974 |
2024 |
|
10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乌龙乡、鱼鳞乡、徐家镇、白鹿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整村推进 |
550 |
6850 |
2024 |
|
合计 |
11088.2 |
75851 |
|
|
附件3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有设施提升工程计划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提升改造方式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名称 |
建设 位置 |
处理规模(m3/d) |
模式工艺 |
排放标准 (原有) |
工程投资(万元) |
服务 范围 |
受益 人口(人) |
拟实施年度 |
备注 |
1 |
徐家镇一线天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徐家镇污水处理厂 |
徐家镇岔路村 |
1000 |
A/O+化学除磷 |
一级标准B级 |
423.11 |
岔路村、塘垭村 |
800 |
2021 |
重点项目 |
2 |
凤凰石龙中学周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马镇坝新城污水处理厂 |
石龙中学 |
15000 |
改良型A2/O工艺 |
一级标准A级 |
585.42 |
石龙中学周边区域 |
3100 |
2022 |
重点项目 |
3 |
巫溪县尖山小学至工业园区周边农村污水纳厂处理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尖山镇污水处理厂 |
尖山小学 |
600 |
A/O+化学除磷 |
一级标准B级 |
498.08 |
尖山小学—工业园区沿线 |
920 |
2023 |
一般项目 |
4 |
白鹿镇大坪村公路沿线农村聚集点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白鹿镇污水处理厂 |
白鹿镇大坪村 |
1000 |
A/O+化学除磷 |
一级标准B级 |
307.86 |
大坪村 |
750 |
2023 |
一般项目 |
5 |
古路镇污水处理厂——四湾、龙门等村管网延伸工程 |
纳厂管网建设 |
古路镇污水处理厂 |
四湾、龙门、九龙村 |
3000 |
CASS工艺 |
一级标准B级 |
698.65 |
龙门—古路污水处理厂 |
1360 |
2023 |
一般项目 |
6 |
古路镇龙坪村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古路镇污水处理厂 |
古路镇龙坪村 |
100 |
CASS工艺 |
一级标准B级 |
349.53 |
龙坪村 |
650 |
2024 |
一般项目 |
7 |
塘坊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纳厂管网建设项目 |
纳厂管网建设 |
塘坊镇污水处理厂 |
塘坊、双塘等村 |
1500 |
缺氧+生物接触氧化+化学除磷 |
一级标准B级 |
385.55 |
塘坊村、双塘村等 |
980 |
2024 |
一般项目 |
8 |
尖山镇百步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设施设备改造 |
百步村污水处理站 |
尖山镇百步村 |
105 |
生物+生态 |
一级标准B级 |
50 |
百步社区 |
700 |
2024 |
一般项目 |
9 |
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设施设备改造 |
红岩村污水处理站 |
上磺镇红岩村 |
75 |
生物+生态 |
一级标准B级 |
50 |
红岩村 |
860 |
2024 |
一般项目 |
合计 |
22380 |
|
|
3348.20 |
|
10120 |
|
|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村社 |
工程名称 |
类别 |
工程选址地点 |
占地面积(m2) |
工程投资(万元) |
处理 规模(m3/d) |
模式工艺选择 |
排放 标准 |
受益户数 |
受益人口 |
拟实施年度 |
备注 |
1 |
尖山镇 |
百步社区 |
尖山镇百步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撤并场镇 |
农民新村 |
300 |
452.40 |
150 |
A/O |
一级标准B级 |
420 |
2800 |
2020 |
重点项目 |
2 |
尖山镇 |
大包村 |
尖山镇大包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大包安置点 |
200 |
406.80 |
100 |
A/O |
地方一级标准 |
234 |
1280 |
2020 |
重点项目 |
3 |
文峰镇 |
金盆村 |
文峰镇金盆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金盆集中居民点 |
200 |
357.20 |
50 |
A/O |
地方一级标准 |
180 |
1100 |
2020 |
重点项目 |
4 |
土城镇 |
和平村 |
土城镇和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泰安小区 |
200 |
434.60 |
100 |
A/O |
一级标准B级 |
215 |
1560 |
2020 |
重点项目 |
5 |
乌龙乡 |
水浒村 |
乌龙乡水浒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撤并场镇 |
水浒集中居民点 |
200 |
303.60 |
150 |
A/O |
地方一级标准 |
224 |
1120 |
2020 |
重点项目 |
6 |
中梁乡 |
石锣村 |
中梁乡石锣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满天星集中居民点 |
150 |
50.00 |
20 |
MBR或A/O |
地方一级标准 |
200 |
500 |
2020 |
一般项目 |
7 |
土城镇 |
坪阳村 |
土城镇坪阳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
坪阳村集中居民点 |
150 |
447.20 |
50 |
MBR或A/O |
地方一级标准 |
200 |
500 |
2021 |
重点项目 |
8 |
菱角镇 |
石安村 |
菱角镇石安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撤并场镇 |
斑竹垭口 |
200 |
452.40 |
80 |
MBR或A/O |
地方二级标准 |
280 |
900 |
2022 |
重点项目 |
9 |
朝阳镇 |
咸水村 |
朝阳镇咸池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撤并场镇 |
咸池场镇 |
150 |
251.40 |
50 |
MBR或A/O |
地方一级标准 |
135 |
530 |
2024 |
一般项目 |
10 |
田坝镇 |
中鹿村 |
田坝镇中鹿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撤并场镇 |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 |
150 |
264.40 |
50 |
MBR或A/O |
地方一级标准 |
120 |
470 |
2024 |
一般项目 |
合计 |
1900 |
3420.00 |
800 |
|
|
2208 |
10760 |
|
|
附件5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乡镇 |
村 (社区) |
主要分 布位置 |
拟处理方式 |
处理户数 |
受益人口 (人) |
工程投资 (万元) |
拟实施 年度 |
备注 |
1 |
古路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古路镇 |
观峰村 |
全域旅游示范区 |
隔油预处理,引入观峰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
36 |
137 |
78.56 |
2020 |
一般项目 |
2 |
红池坝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红池坝镇 |
茶山村 |
茶山坝 |
隔油预处理,引入茶山村污水处理站 |
27 |
103 |
57.30 |
2021 |
一般项目 |
3 |
通城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通城镇 |
长红村、云台村、龙池村 |
巴渝民宿、云台寺 |
隔油预处理,联户处置 |
35 |
133 |
74.29 |
2022 |
一般项目 |
4 |
菱角镇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菱角镇 |
凉水村、桂花村 |
全域旅游示范区 |
隔油预处理,分户或联户处置 |
24 |
91 |
51.66 |
2023 |
一般项目 |
5 |
胜利乡民宿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胜利乡 |
胜利村、洪仙村 |
农家果园等 |
隔油预处理,分户或联户处置 |
18 |
68 |
38.19 |
2024 |
一般项目 |
合计 |
|
140 |
532 |
300.00 |
|
|
附件6
巫溪县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 设内容 |
涉及乡镇 |
工程建 设地点 |
工程投资(万元) |
受益人口 |
拟实施年度 |
备注 |
1 |
巫溪县大宁河(干流)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下堡镇、大河乡、宁厂镇、城厢镇、花台乡、峰灵镇、蒲莲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800 |
11676 |
2021 |
|
2 |
巫溪县梅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文峰镇、朝阳镇、尖山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600 |
7882 |
2022 |
|
3 |
巫溪县汤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田坝镇、红池坝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450 |
5559 |
2022 |
|
4 |
巫溪县后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长桂乡、天星乡 |
流域有关村、社 |
250 |
2512 |
2023 |
|
5 |
巫溪县柏杨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塘坊镇、菱角镇、古路镇、凤凰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650 |
8758 |
2023 |
|
6 |
兰英乡西安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兰英乡 |
西安村 |
100 |
1650 |
2023 |
|
7 |
白鹿镇中坝、下坝村生活污水联户处置及还田管网建设项目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白鹿镇 |
中坝村、下坝村 |
120 |
2118 |
2023 |
|
8 |
巫溪县古路镇中康村污水联户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集中化粪池处理,还田管网 |
古路镇 |
中康村、黄阳村 |
50 |
460 |
2024 |
|
9 |
巫溪县西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中梁乡、天元乡、土城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450 |
6974 |
2024 |
|
10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置项目 |
农村卫生厕所改造 |
乌龙乡、鱼鳞乡、徐家镇、白鹿镇 |
流域有关村、社 |
550 |
6850 |
2024 |
|
合计 |
|
4020 |
54439 |
|
|
附件7
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年度计划表
类别 |
投资估算 |
年度计划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已有设施提升工程 |
3348.20 |
|
|
1008.53 |
1504.59 |
835.08 |
|
新建集中区域处理设施工程 |
3420.00 |
2004.60 |
447.20 |
452.40 |
|
515.80 |
|
民宿农家乐处理设施工程 |
300.00 |
78.56 |
57.30 |
74.29 |
51.66 |
38.19 |
|
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置工程 |
4020.00 |
|
800.00 |
1300.00 |
920.00 |
1000.00 |
|
合计 |
11088.20 |
2083.16 |
1304.5 |
2835.22 |
2476.25 |
2389.07 |
|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