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40253/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7 |
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目 录
1.水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形势
1.1水环境现状。
1.1.1水环境质量现状。
巫溪县地表水监测断面共设置1个大宁河花台国考断面,6个市控断面(大宁河水文站、柏杨河马莲溪大桥、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5个区县控断面(黄村河小林村、东溪河檀木、后溪河孔梁电站、巴岩子河双通电站、西溪河中梁电站),3个大中型水库监测点(中梁水库、刘家沟水库和孔梁水库)。大宁河花台国考断面水质目标为Ⅱ类水质;6个市级考核断面中,柏杨河马莲溪大桥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其余均为Ⅱ类水质;区县控断面和水库水质目标均为Ⅱ类水质。
根据重庆市2020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以及巫溪县2020年地表水断面水质监测数据,2020年各个断面水质均达标。
1.1.2水资源现状。
1.1.2.1工业节水现状。
自“水十条”颁布并实施以来,全县工业企业实行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目录。重点推进隆耀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红池腊鲜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1.1.2.2农业灌溉现状。
建设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工程,通过管灌、喷灌、微灌等措施灌溉蔬菜、水果和花卉,新增高效节灌面积为3100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得到提高。
1.1.2.3河流断流现状。
巫溪县河流共断流12处,断流长度约为67km。巫溪县断流河流主要为巴岩子河、柏杨河、湾滩河、汾水河、西溪河和后溪河,断流地点多集中于电站取水坝下河道和电站引水渠旁,常发生于枯水期。根据实地调查,巫溪县断流主要集中分布电站拦河坝下游河道,长度约为9.56km。
1.1.3水生态现状。
1.1.3.1水生生物完整性现状。
巫溪县各水系鱼类分布呈现出明显的立体分带特征,依据河段海拔高程以及鱼类种类特征,可以将全县分为3个生态带。
1.1.3.1.1大宁河河谷带水系。
包括大宁河干流以及西溪河下游、东溪河下游、后溪河下游及柏杨河下游河段,这些河段的环境特点是海拔低于400m。水系间相互连通,且下游与长江干流(三峡库区)相通。河流径流量较大,河面相对宽阔,岸滩漫滩发育,河滩植被相对茂密,河湾水域有部分区域有水生维管植物分布,底栖动物相对丰富,周边城镇及乡村人口密度较大,面源污染对水环境质量压力较大。
该带区内水系中鱼类物种组成除了滤食性鱼类及敞水性鱼类类群外,与三峡库区有一定相似性,表明库区鱼类可阶段性上溯至这些水域繁殖或索饵。大宁河干流鱼类组成中以适应激流底栖、产强粘性卵的鱼类(鲇科、鮠科、鮡科、中华倒刺鲃、厚颌鲂、泉水鱼、盘鮈等)为主体,兼有产弱粘性卵鱼类类群(鲤、鲫、泥鳅、大鳞副泥鳅、麦穗鱼、棒花鱼等)及小型产漂流性卵类群(沙鳅属、平鳍鳅科、鮈亚科小型物种)等类群,是巫溪县境内鱼类生物多样性及物种完整性最丰富的、最稳定的区域,也是巫溪县鱼类资源的主体。
本区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对策应注重于禁渔、产卵场保护等,以保障三峡库区产强粘性卵鱼类早期资源。
1.1.3.1.2中低山水系。
大宁河河谷周边小型支流以及西溪河下游、东溪河下游、后溪河下游及柏杨河等大型支流的上游河段,这些河段海拔为400—800m不等,其环境特点是位于高山峡谷当中,径流量普遍较小,河道比降系数较大,水流湍急,缺乏湾沱等静水或缓流水域。河漫滩较少发育,河道中卵砾石为主,少沙滩,缺乏水生维管植物,底栖动物密度较小。由于水电开发,这些河段与下游的大宁河干流及三峡库区鱼类洄游通道已经阻断,其物种组成均为小型鱼类及底栖物种,这些物种在河流上游已经孤岛化的生境中尚能够完成生活史及繁殖。本区域水系的另一个特点是周边村镇及人口密度相对稀疏,农业开发程度较低,流域内森林植被覆盖度高,工业污染及面源污染较轻,水质较好(大多河流及溪沟仍能保持II类以上水质),适合冷水性鱼类的栖息,本区域也是大鲵主要分布区域。
本区域的资源保护对策应注重于河床基质的保护,尤其是一些关键生境(如产卵场)河床基质及岸滩生境的完整性保护,重点关注鱼类繁殖季节水文条件(繁殖维持流量)的保障。
1.1.3.1.3高山(800m以上)水系。
该区域大多位于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或旅游开发区、国有林场等范围内,相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基本可以涵盖区域内的水生生物资源。该区域内水系特点是周边无污染源,水质清澈,径流较小,水温低,饵料生物匮乏,难以支撑中大型鱼类生存。
1.1.3.2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十三五”期间,通过加强河岸线环境综合管理,维持河流、河口环境区域水质现状,保证区域水质现状稳定。已开展汤溪河、大宁河、杨溪河、长溪河、梅溪河的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同时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改善了河岸线生态环境质量。
1.1.4水安全现状。
1.1.4.1水库建设现状。
目前全县已建堤防总长44.76km,保护人口15.3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57万亩;已建各类水库25座,总库容约19454万m3;实施了部分中小河流重点段治理以及重点山洪沟治理,基本完成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1.1.4.2城乡饮水体系建设现状。
巫溪县饮水保障体系初步建成,可基本满足现状城乡居民饮水的要求。现状集中式供水工程925处,总供水能力5万t/d,设计年供水规模0.17亿m3,供水覆盖人口45.5万人,集中供水率约95%。按水源类型分,水库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0.8万t/d、供水覆盖人口6万人,河流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3万t/d、供水覆盖人口25万人,泉水和地下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1.2万t/d、供水覆盖人口14.5万人;按供水规模分,城市供水及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2.3万t/d、供水覆盖人口21万人,千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1.5万t/d、供水覆盖人口13.5万人,千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1.2万t/d、供水覆盖人口11万人。
1.1.4.3饮用水源地现状。
巫溪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通过对全县水功能区、水库型饮水水源的水质检测结果表明,各河流控制断面及重要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初见成效。完成了2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
1.1.5水文化现状。
县内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但与幸福河湖目标仍有差距。巫溪县河道开发利用率较低,防洪、供水、生态环境以及开发利用功能缺乏统筹协调,尚未形成完整的生态廊道。
1.2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1.2.1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以来,全县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聚焦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以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五水共治”,实施石漠化、水土流失等综合治理。县内主次河流水域功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大宁河干流域区以上段及主要支流常年保持II类水质标准,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1.6%。自“十三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已完成11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配套管网240公里,完成320公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且完成2360公里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主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工程;已完成西流溪水库、尖山、孝子溪、蚂蟥湾等7个小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金鱼、凤凰水库等;建成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28处,惠及10.9万人。
1.2.2扎实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县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十三五”期间,全县全力守护生态屏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104平方公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龙头山危岩、凤凰山等40余个地灾重点生态治理保护。以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立了县、镇(乡)、村和县林业局、林场、管护站两条三级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片区林业执法队员、乡镇(林场)林业人员、村护林员等兼职测报员的作用,有效保护了流域岸线、山体、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加快实施西溪河、后溪河等小流域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县营造林162万亩,实施新(改)造林、封山育林99万亩、森林抚育39万亩、特灌林改培16万亩、幼林抚育8万亩。累计完成治理石漠化面积64.56平方公里,治理岩溶面积168.1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2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43平方公里,保持湿地面积2282.58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63.6%提高到2020年的69.7%,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6%以上,人均绿地面积30.79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02平方米。大宁河、柏杨河、湾滩河、汾水河等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稳步提升,一江碧水、两岸青山轮廓显现,山水自然之美逐步展现,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更加健康稳定,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
1.3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繁重。
1.3.1水环境状况分析。
目前巫溪县内河流断面指标均达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已达100%,基础现状良好,但部分断面也有超标风险,主要原因如下。
1.3.1.1畜禽养殖污染突出。
根据2020年4月年县农业农村委数据清查情况,全县20头生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户)总计1250家,正常生产976家,已治理达标364家,仍有612家养殖场畜禽养殖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由于养殖户(场)普遍存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认识不足,环保意识及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再利用的意识不强,少部分养殖场主的环保责任意识较低,履行主体责任观念不强,建设标准化的污染治理设施投入资金缺口较大,治理设施缺乏或处理能力不足,畜禽粪便不能及时处理,畜禽粪便污染仍有存在。这些有机物未经处理,渗入地下或进入地表水,使水环境中氨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或排泄物随意堆放,这些污水随雨水等流入河流,造成当地环境和地下水污染。
1.3.1.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慢。
虽然巫溪县主要河流水质较好,但水环境污染物总量排放减排空间非常有限。我县虽已推进农村连片整治,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薄弱,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及运行率低,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高;加之巫溪县农村人口聚居分散,单位资金投入产生的环境效益远低于城市人口集中区,长期以来,政府的环保导向以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为主,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运等方面的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区域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较低。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处置设施较少,乡镇医疗废水多数处理不规范,二次污染问题突出。部分行政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部分乡镇垃圾中转站收集、清运设备不完善,“村收集、镇运输、县集中处置”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仍需强化。全县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系统建设仍然滞后。
1.3.2水资源状况分析。
1.3.2.1河流断流情况明显。
巫溪县河流共断流12处,断流长度约为67km。根据实地调查,巫溪县断流主要集中分布电站拦河坝下游河道,长度约为9.56km。河流断流主要由地质原因导致河水渗漏,无法形成地表径流,其次部分电站未按照核定的生态流量进行泄放,加重了河流断流。
1.3.2.2农村人居饮用水安全未得到保障。
巫溪县农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分散区供水主要采用蓄水池或水井供水。由于生活污水散排、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现象存在,导致部分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得不到保障。
1.3.3水生态状况分析。
1.3.3.1水环境生态依然脆弱。
巫溪县地处大山区过渡地带,境内沟壑纵横、地表破碎、山大坡陡,多数坡地土层脊薄,疏林地及荒山荒坡面积较大,暴雨天气较多,水土流失面积大,辖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库岸等各类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消落区生态环境风险高,泄洪形成的零星小面积死水塘容易诱发病菌,甚至上一年沉积在带内污染物成为第二年水质污染源,年复一年,对库区水质形成极大隐患。辖区内部分已关闭矿井的废水未得到及时处理,威胁当地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
1.3.3.2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到制约。
1.3.3.2.1河流阻断导致生境破碎化。
大宁河流域已建电站上百座,其中干流及主要支流上已建的中梁梯级电站、金盆电站等均属于河床高坝式电站,这些高坝阻断了河流上下游鱼类种质交流的通道,也阻断了三峡库区鱼类进入河流上游水体繁殖的洄游通道。大宁河河谷及几大支流中下游尚保持河道畅通,其鱼类资源与三峡库区的联系也相对较为紧密,但由于三峡库区的水文条件改变,原有的长距离江海洄游性鱼类(鳗鲡)以及河川洄游性鱼类(铜鱼、圆口铜鱼等)已经退出三峡库区,巫溪县境内也已经很难发现其踪迹。
1.3.3.2.2鱼类资源面临巨大的捕捞压力。
长江流域已经实施了十年禁捕,大宁河河谷(大宁河干流、柏杨河下游、东溪河下游、后溪河下游)中性成熟或接近性成熟的个体仍占有一定比例(约30%左右),其中县城以下的大宁河干流接近性成熟的个体比例较高(约占40%),渔获物年龄结构较为合理(1—4龄个体均有),表明长江禁渔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在河流上游的中高山水体中,虽然鱼类大多系小型鱼类,但很少能够采集到达到或接近性成熟的个体,其中细鳞裂腹鱼、齐口裂腹鱼、重口裂腹鱼、异唇裂腹鱼以及切尾鮠、云南光唇鱼、云南盘鮈等鱼类采获个体年龄均在2龄以下,大多数仅为1冬龄,表明在这些区域鱼类资源面临着较大的捕捞压力。根据走访及沿河观察结果,主要的偷捕方式包括小型背负式直流电电打鱼、地笼网等。
1.3.3.2.3渔政执法能力不足。
巫溪县天然水域包括大宁河水系(包括巴岩子河)、梅溪河水系(分水河)、汤溪河水系(湾滩河),涉及全县2个街道、30个乡镇,现有的渔政执法队伍及鱼类资源管护力量(县农业执法支队)严重不足,其中渔政执法人员仅有3人,管护力量难以涵盖全县所有天然水域。此外,渔政执法手段落后,缺乏执法取证工具和交通工具,几乎没有快速出警能力,尤其是对于猖獗的电打鱼现象打击手段不足。
1.3.3.2.4关键生境保护手段单一。
巫溪县尽管鱼类产卵场所均设置了宣传牌和警示牌,但仅起到宣传作用,震慑效果不足,无法对关键生境采取全天候监控。
1.4加强水生态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国家发展战略为巫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要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位及对重庆市发展定位要求,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空前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两地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策共商方面将深化合作、改革创新,必将推动全市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重庆必须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巫溪地处三峡库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区,拥有体量居全市前列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面积居全市前列的森林资源。巫溪县是大宁河、汤溪河、梅溪河等汇入长江的重要支流发源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等重要战略机遇为巫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对巫溪县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释放生态红利,促进生态产业发展,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等领域产生极大促进作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及“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对巫溪县蕴含着“补齐短板、破解发展瓶颈”的战略机遇、“发挥优势、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机遇和“深化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战略机遇。
巫溪发展定位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一直以来,巫溪县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长江三峡旅游新高地、渝陕鄂川边区改革开放重要门户、全国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四大发展定位,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全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理念、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和谐共赢,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窗口。近年来,巫溪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投入和物质条件。未来一段时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巫溪县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围绕努力成为全市山清水秀美丽排头兵、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重庆发挥“三个作用”的示范区建设目标,不断推动产业升级、生态环保等多维度融合发展,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高质量发展提速有利于巫溪舒缓生态环境压力。“十四五”时期,巫溪县在全市引领下,将着力调整、深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全面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有效提升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治理能力,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助推巫溪生态环境压力逐渐舒缓,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环保认识高度统一,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生态环境改善提供重要契机。
“十四五”时期,巫溪县面临的区域发展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明显提升,生态环境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必须树立新思维,瞄准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领域,持之以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持续改善趋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源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继承发现创新、落地可行,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以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有河有草,有草有鱼,人水和谐”新目标,推动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建设取得新进展。
2.2基本原则。
2.2.1“五水”统筹,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2.2.2突出重点,有限目标。
以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切实可行的目标。
2.2.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客观分析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我县辖区流域资源禀赋特点,系统设计针对性任务措施。
2.3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县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河流生态用水得到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不断完善;河流生态健康有效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到100%,水生态文化特色不断彰显,水文化工程建设初见成效。
专栏1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2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水环境 |
1 |
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2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0 | |
3 |
水功能区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
水资源 |
4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
3 |
7 |
12 |
水生态 |
5 |
以重现土著鱼类为目标的水体数量(个) |
— |
— |
3 |
6 |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km) |
5 |
10 |
16.55 | |
水安全 |
7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8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100 | |
水文化 |
9 |
河流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88% |
90% |
2.4规划范围。
本规划实施方案为巫溪县县域。巫溪县辖2个街道、19个镇、11个乡,2个街道为:柏杨街道、宁河街道;19个镇分别为城厢镇、凤凰镇、宁厂镇、上磺镇、古路镇、文峰镇、徐家镇、白鹿镇、尖山镇、下堡镇、峰灵镇、塘坊镇、朝阳镇、田坝镇、通城镇、土城镇、蒲莲镇、菱角镇、红池坝镇;11个乡分别为:胜利乡、大河乡、天星乡、长桂乡、鱼鳞乡、乌龙乡、花台乡、兰英乡、双阳乡、中梁乡、天元乡以及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
2.5规划时限。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环统、统计等基础数据以2019年为基准)。
3.主要任务
根据对巫溪县水环境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按照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提出巫溪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3.1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巫溪县是三峡库区腹地长江一级支流大宁河的“河溪源”和“生态源”,是三峡库区“绿色生态屏障”和三峡库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要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大宁河流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项目以及尾矿库等,禁止高能耗、高污染、涉危涉重企业入驻县域。
3.2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3.2.1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3.2.1.1分类并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
对照生态环境部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以县城建成区、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流域为重点,摸清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数量、位置,了解排污口的排放状况,掌握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按市局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并建立台账。
3.2.1.2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逐步制定和落实整治方案,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未经同意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的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定期开展巡查维护。
3.2.2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3.2.2.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工业方面鼓励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对产能过剩行业实行新建项目产能1:2减量置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发改、环保、经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经济激励等多种手段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3.2.2.2转变粗放生产方式。
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3.2.3全面提升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2.3.1完善污水收集体系。
污水管网情况不明地区进行现有情况排查并完成情况不明地区排水管网排查工程:一是市政管网可视排查约107公里,二是非市政管网排查约244公里。对目前需新改建管网及管网破损漏损率较高的上磺、文峰、红池坝等乡镇,于2025年底前完成管网改造;对县域内因雨污合流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低的区域,实施6.1公里的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3.2.3.2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根据污水收集处理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及有关要求,2023年底前迁建蒲莲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400米;2025年底前完成县城新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开展医疗机构废水治理行动,2022年底前完成19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与土建工程的建设。2025年底前初步完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3.2.3.3推进污泥处置。
全县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农地。加快建设污泥焚烧系统,统一收集处理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改变目前依赖工业企业处置污泥的现状,实现城镇污水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
3.2.4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3.2.4.1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总体思路,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积极引导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加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粪污有效处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规范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2023年底前逐步推进县域内生猪当量在100头以上的368家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置设施建设,建成沼气池14335立方米,沼液池23110立方米,田间储液池7210立方米,干粪堆肥发酵间3850立方米;配套固液分离机41台、粪污搅拌机41台、粪污泵441台、沼液潜水泵289台、沼液灌溉管网258675米、沼气输送管网2325米、沼气存储气囊2925立方米、雨污分离沟及管网34040米。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养殖规模要与周边可供消纳的土地量相匹配,并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3.2.4.2加强种植污染管控。
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稳定农药使用量。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营养诊断配方施肥技术向蔬菜、水果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拓展,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化肥施用量逐年降低,到2025年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达到5%以上。初步建立起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采用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等方式,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3.2.4.3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并对尖山镇百步村、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改,完成10个集中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并对民宿、农家乐等集中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农户则采用污水还田不外排等模式。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4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提高到90%,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到90%。到2025年,实现处理能力1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100%,分散区域农村生活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比例达95%。
3.2.4.4加强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三区”范围,合理布局养殖区域,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开展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实施池塘“一改五化”、池塘内循环、陆基集装箱、池塘底排污、鱼菜共生和池塘尾水处理等设施设备建设,对水产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增强养殖尾水处理能力,推进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项目建设,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养殖池塘面积400亩。
3.2.5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船舶污水直排、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不完善及接收转运衔接不畅等问题,提出船舶污水整治、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等任务。建设船舶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后方接入市政管网或接入后方生化处置装置。
3.3着力保障水资源需求。
3.3.1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评估体系,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3.3.1.1抓好工业节水。
严格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装备,大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
3.3.1.2加强城镇节水。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新建城区硬化路面的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3.3.1.3推广农业节水。
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到2023年,全县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3.3.2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
对没有设置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的电站和已设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但不满足要求的电站,应落实设置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生态流量下泄设施需为无障碍自流设施,保持24小时不间断下泄;因地制宜地采取河床清淤整治和修建亲水性河堤、生态堰坝、局部河段连通工程等措施,改善水电站周边水环境、水生态环境;保障小水电减脱水河段的治理效果,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结合电站实际情况,制定脱水河段修复工程措施,并对现有电站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3.4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
3.4.1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须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要限制或禁止损害生态系统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继续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屏障建设,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对花台乡等消落区实施固土涵养带建设。
3.4.2水生态修复措施。
注重生态建设的同时,促进点上开发。以城镇为绿色空间节点,以公路为绿色生态廊道,以区域绿地为补充,构建多层次的生态安全格局。持续完善生态屏障建设,完成1.8万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积极开展泛神农架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维护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生态平衡。绿化缓冲带内要保护原有的状况和自然形态,原则上应为绿地,除护岸工程及必要的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2025年以前完成大宁河古城段、大宁河上游、西流溪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江干支流清漂浮物工程以及东溪河、后溪河、梅溪河、大溪河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为防止县域内地质灾害频发,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白鹿场镇、大河乡场镇、凤凰场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凤凰山危岩带治理工程,于2025年底完成县域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同时,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巫溪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森林抚育建设项目、义务植树项目、低效(防护)林改造项目、1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
3.4.3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3.4.3.1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执法船艇及执法车辆),并补充执法取证设备如高分辨率摄影摄像装备、无人机、水下巡航器等巡航装备、卫星定位装备等,保障执法和巡护的高效性。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队伍专业技术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提升渔政人员技术水平和应用法律处置案件的能力。
3.4.3.2开展关键生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考察及核实巫溪县境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鱼类产卵场数量、规模以及时空特征,出台《巫溪县天然水域鱼类产卵场名录》,制作关键生境矢量地图和电子围栏,将鱼类产卵场列入禁止开发区域,实施严格管理。建设动植物保护监控系统,逐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数字化。
3.4.4森林系统保护措施。
落实三峡库区、长江上游沿岸“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点工程,打造“山系生态”最美林带。以大宁河、梅溪河、汤溪河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和阴条岭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为重点,全面推进流域防护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建设等工程,强化实施河流两岸森林抚育、补植封育、人工造林等工作,到2025年,建设森林乡村30个,生态修复1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0万亩,低效林改造20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经济林提质增效8万亩。
3.5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
3.5.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辖区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规范化设置和环境综合整治,跟进规划建设水库型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对金鱼水库等饮用水源地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规范划定各级保护区范围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提升饮用水监测能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全县逐步推进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及备案工作,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源满足Ⅲ类水质标准,新建、改扩建、原有供水工程水源地水质必须保持Ⅲ类标准以上。
3.5.2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纳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指导乡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5.3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
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跨区域河流等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重点开展,完成县内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年度任务。
3.5.4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感知与预警能力。截至2025年年底前,健全监管中心平台建设,提升河道、水库、水厂改造部分相关监测能力配套建设。
3.5.5防控突发性风险。
定期评估沿河、沿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对风险源企业实话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督促落实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备案及环境风险主体责任。2025年前,建立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成流域风险监控预警平台,继续强化清漂保洁工作,提高清漂装备和增加保洁设备。
3.6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
3.6.1推进水文化工程建设。
实施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整治柏杨河及其支流两岸生态绿化、慢性绿道、休闲设施,强化河流沿岸生态景观风貌,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宜居、宜业、宜游的全新生态环境。推进巫溪水韵文明馆、大宁河生态明珠馆等建设,建成一批水工程科技文化展览馆、水情教育基地。挖掘、传承水工程历史文化价值,将文化元素融入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打造一批“会讲故事”的水利工程,提升水文化内涵。统筹河湖岸线生态功能和人文功能,以中梁水库、孔梁水库、凤凰水库为试点,提质打造一批水利风景区,扩大水文化覆盖面。鼓励水利文学、影视等作品创作、专著出版和设立重大水利工程陈列馆或展示室,继续开展巫溪县“水利实干家”“最美河湖卫士”等评选,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
3.6.2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
打造多种水文化宣传载体,丰富水文化建设宣传形式,以保护森林、保护水环境、湿地公园创建成果展示等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从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的方式宣传,逐步形成居民亲水、爱水、护水、节水的氛围,整体提高全县居民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重点工程及投资匡算
根据巫溪县水环境保护工作具体任务和技术指标,结合巫溪县实际特点,水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分5大工程类别,25个子任务,78个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600241.25万元。
4.1水环境治理工程。
通过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及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等措施,强化水环境治理。本类别工程10个子任务,32个项目。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排水防涝工程、船舶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淸漂工程以及生态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等。预计项目总投资126299万元。
4.2水资源保障工程。
通过节约用水管理、强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等措施,深化水资源管理。本类别工程有2个子任务,5个项目。主要为节水工程和水系连通工程。预计项目总投资22783万元。
4.3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通过提升水源涵养能力,采取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森林系统保护措施,从而达到保护水生态的目的。本类别工程8个子任务,25个项目。分别为地灾防护工程、消落区生态修复工程、废弃煤矿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河堤综合治理工程。预计项目总投资420278.1万元。
4.4水环境安全防控工程。
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防控突发性风险等,保障水环境安全。本类别工程4个子任务,10个项目。分别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监控能力升级。预计项目总投资17029.4万元。
4.5水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通过推动水文化工程建设,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本类别工程6个子任务,6个项目。分别为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巫溪水韵文明馆、大宁河生态明珠馆等建设前期选址及论证工作,水库水利风景区试点工作,按年度积极开展相关奖项评选活动,加强水生态文化宣传。预计项目总投资13851.75万元。
5.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
5.1.1组建机构。
为保障巫溪县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推进,成立巫溪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县属部门及20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1.2明确职责。
县生态环境局:承担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主要任务的实施。建立落实工作调度、日常督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牵头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工业企业排放废水达标整治;督促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同时协助国有平台公司完成农村集中区域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协助县水利局完成消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重点任务中项目的申报、审批,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争取上级投资工作,跟踪督查项目进展,推进全县产业布局调整,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
县经济信息委:负责落实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指导、督促排污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敏感区的重点排污企业迁入园区。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水环境保护县级补助资金,协同审计开展建设项目资金审查。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办理水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征用、县城规划蓝线管理及行政划拨手续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技改以及运维工作;负责乡镇污水管网新建和整改工程;负责污泥处理厂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本地船舶污水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开展码头污水、垃圾处置收运系统建设。
县水利局:牵头制定全县供水结构优化方案,监督全县用水量控制和节水工程,对供水行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农村供给工程;负责重要河段、河口整治工程;负责防治水土流失;负责备用水源地建设、保护工程。
县农业农村委:牵头负责农业面源、点源污染防控,主要负责畜禽养殖粪污染综合整治、关闭和搬迁工作,积极推进水生生物完整性保护措施、水产生态养殖发展、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
县林业局:牵头抓好消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负责开展绿化缓冲带建设。
县政府督查办:负责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县政府年度环保目标任务督查工作。
5.2完善制度保障。
5.2.1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和县内有关部门、单位,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5.2.2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研究理顺乡镇、村庄水资源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置运行机制,建立水质日常巡查、监测监察和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5.2.3健全联动联防机制。
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查,强化协调配合和资源整合,建立工作调度会、联席会,定期开展水环境联合执法,推动水资源污染防控问题的解决。
5.3健全经济政策。
加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重点用于重点流域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综合整治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三峡库区后续资金等国家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力量投入等多种方式。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机制。
5.4监督管理
5.4.1严格环境执法。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研究制定工业企业等环境风险评估方法,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江河湖库和人口密集区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定期评估环境风险,落实防控措施,消除环境隐患。
5.4.2加强部门联动。
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加强部门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4.3提升监测能力。
进一步优化水环境监测网络,对重点湖库实施网格化监测,加强监测机构水环境监测能力和监测人员技术培训等软硬件建设,加强地表水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工作,提升水质监测信息化水平。
5.5公众参与。
5.5.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定期公布全县水域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出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等水质安全状况,县控以上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5.5.2引导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引导和规范生态环保非政府公益组织发展。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附表一
附表1—1 巫溪县流域分区各河流水文特征值汇总表
级别 |
河流 名称 |
流域面积 (km2) |
主流量长度(km) |
多年 平均流量 (m³/s) |
天然 落差 (m) |
平均比降(‰) |
水面面积(km2) |
备注 |
1 |
大宁河 |
3053.5 |
29.50 |
65.24 |
54.0 |
1.83 |
1526.3 |
|
2 |
东溪河 |
546.0 |
46.80 |
12.29 |
1355.0 |
29.08 |
1466.2 |
归入大宁河流域 |
2 |
西溪河 |
741.7 |
20.75 |
24.22 |
285.0 |
13.73 |
1046.5 |
|
3 |
汤家湾河 |
181.0 |
23.25 |
5.77 |
1320.0 |
56.77 |
||
3 |
加担弯河 |
277.0 |
37.50 |
8.56 |
1540.0 |
41.07 |
||
2 |
后溪河 |
496.8 |
42.25 |
14.00 |
1665.0 |
39.41 |
980.5 |
|
2 |
柏杨河 |
383.0 |
15.25 |
7.40 |
31.0 |
2.76 |
328.3 |
|
3 |
小溪河 |
221.0 |
24.25 |
4.07 |
557.0 |
22.97 |
归入大宁河流域 | |
3 |
熊家河 |
103.0 |
20.25 |
2.48 |
577.0 |
28.4 |
||
2 |
巴岩子河 |
323.2 |
17.26 |
7.64 |
1060.0 |
163.3 |
||
2 |
梅溪河 |
103.0 |
10.00 |
2.66 |
673.0 |
67.3 |
||
1 |
汾水河 |
429.9 |
17.70 |
8.66 |
500.0 |
128.2 |
39.7 |
洪水期有水归入汾水河 |
2 |
干河沟 |
134.8 |
17.50 |
|||||
2 |
干峡 |
184.8 |
27.60 |
|||||
1 |
湾滩河 |
543.5 |
28.25 |
19.03 |
1845.0 |
65.31 |
1038 |
附表1—2 巫溪县地表水监测断面信息一览表
序号 |
河流(湖库)名称 |
断面名称 |
断面属性 |
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大宁河 |
水文站 |
市控评价 |
Ⅱ |
|
2 |
大宁河 |
花台 |
国考断面、水华(非回水区) |
Ⅱ |
|
3 |
柏杨河 |
马莲溪大桥 |
市控评价 |
Ⅲ |
|
4 |
汤溪河 |
沙市镇 |
市控考核、长江经济带 |
Ⅱ |
|
5 |
梅溪河 |
向子村 |
市控考核、长江经济带 |
Ⅱ |
|
6 |
长溪河 |
双河 |
市控考核 |
Ⅱ |
|
7 |
巴岩子河 |
西槽 |
市控考核、长江经济带 |
Ⅱ |
附表1—3巫溪县1000km2以上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入河废污水量及入河污染物量)
河流 |
水功能区 |
废污水 |
COD |
氨氮 | |
一级 |
二级 |
入河量(万t/a) |
入河量(t/a) |
入河量(t/a) | |
大宁河 |
大宁河巫溪保留区 |
14.83 |
124.31 |
7.98 | |
大宁河巫溪城厢开发利用区 |
大宁河巫溪城厢饮用水源区 |
141.57 |
542.83 |
70.45 | |
大宁河巫溪花台保留区 |
21.64 |
76.47 |
0.45 | ||
合计 |
178.04 |
743.61 |
78.88 | ||
汤溪河 |
汤溪河巫溪源头水保护区 |
12.06 |
84.44 |
0.56 | |
汤溪河巫溪县保留区 |
2.01 |
47.86 |
0.31 | ||
合计 |
14.07 |
132.30 |
0.87 | ||
梅溪河 |
梅溪河巫溪源头水保护区 |
20.26 |
661.28 |
10.49 | |
梅溪河巫溪保留区 |
11.41 |
224.95 |
4.94 | ||
合计 |
31.67 |
886.23 |
15.43 | ||
总计 |
223.78 |
1762.14 |
95.18 |
附表1—4巫溪县1000km2以下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入河废污水量及入河污染物量)
河流 |
水功能区 |
废污水 |
COD |
氨氮 | |
一级 |
二级 |
入河量(万t/a) |
入河量(t/a) |
入河量(t/a) | |
小溪河 |
小溪河源头水保护区 |
6.48 |
91.34 |
0.69 | |
小溪河开发利用区 |
小溪河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 |
7.33 |
71.05 |
2.63 | |
合计 |
13.81 |
162.39 |
3.32 | ||
西溪河 |
西溪河源头水保护区 |
0.37 |
8.56 |
0.07 | |
西溪河下堡开发利用区 |
中梁下堡工业用水区 |
5.65 |
30.55 |
1.75 | |
下堡宁桥珍奇渔业用水区 |
3.39 |
18.33 |
1.05 | ||
西溪河保留区 |
2.26 |
12.22 |
0.70 | ||
合计 |
11.67 |
69.66 |
3.57 | ||
长溪河 |
长溪河巫溪保护区 |
10.43 |
48.52 |
0.21 | |
长溪河巫溪保留区 |
14.87 |
94.32 |
5.70 | ||
合计 |
25.30 |
142.84 |
5.91 | ||
东溪河 |
东溪河源头水保护区 |
0.87 |
24.66 |
0.19 | |
东溪河徐家镇开发利用区 |
东溪河乌龙两河工业、景观用水区 |
41.33 |
215.22 |
9.28 | |
合计 |
42.20 |
239.88 |
9.47 | ||
后溪河 |
后溪河源头水保护区 |
0.00 |
0.00 |
0.00 | |
后溪河宁厂开发利用区 |
后溪河城市供水水原保护区 |
0.85 |
2.54 |
0.02 | |
后溪河宁厂镇景观娱乐区 |
2.55 |
7.63 |
0.06 | ||
后溪河 |
后溪河保留区 |
0.63 |
14.58 |
0.12 | |
合计 |
4.03 |
24.75 |
0.20 | ||
柏杨河 |
柏杨河源头水保护区 |
3.26 |
115.02 |
0.56 | |
柏杨河城厢凤凰开发利用区 |
柏杨河景观娱乐、渔业用水区 |
1.10 |
51.14 |
0.17 | |
柏杨河城厢镇工业用水区 |
11.42 |
155.01 |
5.35 | ||
合计 |
15.78 |
321.17 |
6.08 | ||
巴岩子河 |
巴岩子河巫溪源头水保护区 |
0.27 |
4.50 |
0.04 | |
巴岩子河巫溪兰英开发利用区 |
巴岩子河工业用水区 |
1.98 |
52.50 |
0.38 | |
合计 |
2.25 |
57.00 |
0.42 | ||
汾水河 |
汾水河巫溪保护区 |
0.00 |
0.00 |
0.00 | |
汾水河开发利用区 |
汾水河工业用水区 |
2.20 |
160.41 |
0.50 | |
合计 |
2.20 |
160.41 |
0.50 | ||
总计 |
117.24 |
1178.10 |
29.47 |
附表1—5巫溪县水库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入河废污水量及入河污染物量)
行政区 |
水库水功能区 |
COD |
氨氮 |
入河量(t/a) |
入河量(t/a) | ||
巫溪县 |
孔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3.64 |
1.17 |
巫溪县 |
刘家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2.71 |
0.82 |
巫溪县 |
九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2.57 |
1.05 |
巫溪县 |
石桥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2.20 |
1.01 |
巫溪县 |
石板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3.48 |
0.93 |
巫溪县 |
白家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3.20 |
0.87 |
巫溪县 |
清水池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3.96 |
1.35 |
巫溪县 |
古路水库水饮用水水源区 |
2.63 |
0.90 |
巫溪县 |
塘坊水库饮用水水源区 |
3.06 |
1.00 |
合计 |
27.44 |
9.11 |
附表二
2021—2025年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及项目汇总表
类别 |
项目 子类 |
项目内容 |
牵头单位 |
实施年限 |
投资 (万元) |
责任单位 |
水环境治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
巫溪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5000m3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976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迁建蒲莲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50m3/d。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4 |
60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乌龙乡、鱼鳞乡、中梁乡、胜利乡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2—2025 |
165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对中梁乡污水管网整改建设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3 |
50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巫溪县排水管网排查工程:1、市政管网可视排查:约107公里; 2、非市政管网排查:约244公里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 |
21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巫溪县合流制管网改造,长度共6.1公里。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 |
135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巫溪马镇坝新城排水管网及排洪箱涵工程,总长度约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洪明渠、排水管网、排洪箱涵及二侧外围绿化、栏杆、梯步等配套附属工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2 |
20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巫溪县文峰、上磺、红池坝镇等乡镇污水管网新改建工程,管网长度约124km,配套建设检查井及一体化处理设施等。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2—2025 |
9920 |
县住房城乡建委、宁之源(集团)公司 | ||
水环境治理 |
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
凤凰污水处理厂附属管网建设及修复项目:污水处理厂占地10亩,日处理污水量1000吨及配套设施建设;修复园区南岸已建设污水管网约2公里,新建北岸污水管网约3公里。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2—2025 |
3100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凤凰镇 |
对全县已建成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并进行清淤、修复及新建部分管网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200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污泥无害化处理 |
加快建设污泥焚烧系统,统一收集处理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各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改变目前依赖工业企业处置污泥的现状,实现城镇污水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2—2025 |
20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排水防涝工程 |
巫溪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雨污水分流改4.5公里;规划新建排水管廊及沟渠16.7公里。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2506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船舶污染治理项目 |
建设船舶生活污水100m3/年、含油污水200m3/年接收设施,后方接入市政管网。 |
县交通局 |
2020—2021 |
50 |
县交通局 | |
2个直立式泊位,建设船舶生活污水1000m3/年、含油污水300m3/年接收设施,后方生化处置装置。 |
县交通局 |
2020—2021 |
50 |
县交通局 | ||
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
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新增10吨餐厨垃圾收集车5台,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购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若干。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5 |
36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购置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采购8吨.10吨压缩车2台;小型勾臂车4台;自卸式王牌车1台;巡回垃圾收集车2台。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2 |
350 |
县城市管理局 | ||
购置乡镇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设备,主要采购自卸箱体车5台,压缩箱体20个。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2 |
5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在巫溪县城拟新建日处理垃圾100吨垃圾中转站1座,购置垃圾垂直压缩机2台。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2 |
2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水环境治理 |
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集分类、运转站房、场地、垃圾装卸料设备、垃圾填装、压缩设备,垃圾集装箱、通风降尘除臭设备等,进出站通道、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焚烧设备等相关项目。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0—2023 |
25000 |
县城市管理局、城市建设(集团)公司、宁河街道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配套设施:逐步规范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设施,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3 |
2000 |
有关养殖场业主 | |
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配套设施建设:共涉及巫溪县368家养殖场,共建新建沼气池14335立方米,沼液池23110立方米,田间储液池7210立方米,干粪堆肥发酵间3850立方米;配套固液分离机41台、粪污搅拌机41台、粪污泵441台、沼液潜水泵289台、沼液灌溉管网258675米、沼气输送管网2325米、沼气存储气囊2925立方米、雨污分离沟及管网34040米。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3 |
4834 |
县农业农村委及相关乡镇 | ||
化肥农药增效减施:巫溪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药用量保持每年持平,化肥施用量逐年降低。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800 |
县农业农村委 | ||
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实施池塘“一改五化”、池塘内循环、陆基集装箱、池塘底排污、鱼菜共生和池塘尾水处理等设施设备建设,对水产养殖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增强养殖尾水处理能力,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养殖池塘面积400亩。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800 |
县农业农村委、有关水产养殖场业主 | ||
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2—2025 |
200 |
县农业农村委、有关水产养殖场业主 | ||
水环境治理 |
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
徐家镇一线天沿线、凤凰石龙中学周边、尖山小学至工业园区、古路镇龙坪村、四湾村、龙门村、白鹿镇大坪村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完善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5 |
200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尖山镇百步村、上磺镇红岩村污水处理站设备改造提升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5 |
10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尖山镇百步社区、大包村、文峰镇金盆村、土城镇和平村、坪阳村、乌龙乡水浒村、中梁乡石锣村、菱角镇石安村、朝阳镇咸池村、田坝镇中鹿村等10个村集中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5 |
312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古路镇、红池坝镇、通城镇、菱角镇、胜利乡民宿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5 |
300 |
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兰英乡西安村、白鹿镇中坝村、下坝村、古路镇中康村污水联户处置设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0—2025 |
270 |
各乡镇 | ||
医疗废水处理 |
19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设备与土建工程项目。 |
县卫生健康委 |
2021—2022 |
475 |
县卫生健康委 | |
淸漂工程 |
新建水域岸线200米的清漂码头一座,并完善码头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添置转运设备。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2—2024 |
35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生态养殖尾水治理项目 |
菱角镇渔业园区及生态化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项目:渔业园区及生态化养殖尾水治理建设项目及尾水检测。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0 |
县农业农村委、菱角镇人民政府 | |
水资源保障 |
节水工程 |
新增高标准农田2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灌沟渠6.65公里,新建蓄水池11口3400立方米,铺设输水管道18.55公里,新建小型灌排泵站6座,喷灌1500亩,滴灌1000亩,小型水闸3座。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2 |
1000 |
县农业农村委 |
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3 |
12000 |
县农业农村委 | ||
巫溪县大宁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建渠首建筑物(拦水堰)12座、新建输水管道40674米、整治渠道910米、新建500立方米蓄水池4座、整治山坪塘10座以及灌区信息化设施。 |
县水利局 |
2021—2023 |
1583 |
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 ||
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200 |
县水利局、相关企业 | ||
水系连通工程 |
巫溪县汾水河至文峰水系连通工程。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 |
2021—2022 |
8000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文峰镇、朝阳镇 |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地灾防护 |
巫溪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39089.6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巫溪县凤凰山危岩带治理工程:危岩单体采用清除、支撑+锚固、封闭+点锚、锚杆挡墙支护、裂缝封闭和主动防护网进行治理,不稳定斜坡及变形体采用放坡+锚杆挡墙、清除、桩板支挡+修坡进行治理,同时清理斜坡上较大孤石,坡下设置被动防护网。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 |
859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宁河街道 |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消落区生态修复 |
花台乡川主村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岸线整治1000m;道路建设300m;滑坡治理面积22800m2。 |
县水利局 |
2021—2022 |
4855 |
县水利局 |
废弃煤矿生态修复 |
废弃矿井污水处理:巫溪县徐家镇大屋煤矿、易溪煤矿、龙头煤矿和龙泉煤矿污水处理项目。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 |
297.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生态屏障建设 |
继续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屏障建设,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退化林修复1.5万亩(包括森林抚育1.0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 |
县林业局 |
2021 |
820 |
县林业局 | |
巫溪县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工程,对现有林分进行抚育、补植、改造、实施纯林改混交林、针叶林改阔叶林、单层林改复层林,提高森林生态安全。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50000 |
县林业局 | ||
巫溪县退耕还林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对巫溪县前一轮及新一轮退耕地林分采取抚育管护、提质增效、补植改造等营林措施,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15000 |
县林业局 | ||
巫溪县森林抚育建设项目,围绕增强森林生态综合功能和森林产出效益,对中龄林和近年实施的幼龄林实施森林抚育,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木组成和品质及提高森林生产率,提高森林可进入度和综合效益,促进森林旅游。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6000 |
县林业局 | ||
巫溪县“义务植树”项目,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每年义务植树150万株。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750 |
县林业局 |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生态屏障建设 |
根据低效防护林形成原因及其林分结构特点,按照生态公益林经营基本要求,对现有林分进行结构(层次结构、树种结构和年龄结构)改造,将单层林、同龄林、树种单一的低效针叶林逐步改造成复层、异龄的混交林,增强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8000 |
县林业局 |
巫溪县1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50000 |
县林业局 | ||
巫溪县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通过节点林相修复、改造,提升森林质量与景观效应,促进全域旅游。 |
县林业局 |
2021—2023 |
10000 |
县林业局 | ||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通过抚育、补植、浇水、施肥等人工干预促进天然更新,培育林分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对项目区内林分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景观破坏严重的生态林和经济林进行改造,实施纯林改混交林、针叶林改阔叶林、单层林改复层林,生态林改景观林,精准提升林分质量,增加林地效益。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5000 |
县林业局 |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建设动植物保护监控系统,逐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数字化。 |
县林业局 |
2021—2025 |
300 |
县林业局 | |
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配备执法及救护车辆、取证装备,建立电站业主巡护体系。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 |
县农业农村委 | ||
划定鱼类产卵场保护区,在保护区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电子围栏、标识牌等。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50 |
县农业农村委 |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开展鱼类资源例行监测,设置10个样段,4次/年。 |
县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150 |
县农业农村委 |
巫溪县西流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西流溪流域15平方公里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 |
2020—2023 |
20000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 ||
对大宁河大宁古城段两侧纵深100—200米的区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治理面积约155.8公顷。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 |
2021—2025 |
180000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宁河街道 | ||
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实施东溪河、后溪河、梅溪河部分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县水利局 |
2021—2023 |
8236 |
县水利局 | |
巫溪县白鹿镇东溪河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段河道中心线总长3200m。 |
县水利局 |
2021 |
4200 |
县水利局、白鹿镇 | ||
河堤综合治理工程 |
巫溪县红池坝镇九坪、龙台、茶山河堤综合治理工程:镇九坪、龙台河堤综合治理。 |
县水利局、宁之源(集团)公司 |
2021—2022 |
5000 |
县水利局、红池坝镇、宁之源(集团)公司 | |
巫溪县下堡镇堤防二期工程。 |
县水利局 |
2021 |
1000 |
县水利局、下堡镇 |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河堤综合治理工程 |
天星乡湾潭村河提建设项目:天星乡湾潭村1组石灰窑至天星乡政府2公里的河堤建设。 |
县水利局 |
2021 |
550 |
县水利局、天星乡 |
中梁乡移民新村河堤整治工程(三期):整治加固河堤1100米,河道岸边滑坡2处,新建河堤上部护坡11800平方米,整治岸边排水沟600米。 |
县水利局 |
2022 |
1985 |
县水利局、中梁乡 | ||
水环境安全防控 |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饮用水源标准化建设: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矢量确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为确保饮用水源达标,对不达标饮用水源周边的矿渣进行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5300 |
县生态环境局 |
完善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 |
刘家沟水库备用水源:新建源水管道约3380米。 |
渝宁公司 |
2021 |
1165 |
渝宁公司、凤凰镇 |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巫溪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县管网延伸200公里、新建水质提升工程50处、受益人口8万人。 |
县水利局 |
2021—2024 |
8000 |
县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 |
菱角镇供水管网延伸及提升改造工程30千米。 |
县水利局 |
2021 |
1000 |
县水利局 | ||
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2025 |
500 |
县水利局 | ||
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调查评估、规范化整治和综合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2025 |
300 |
县水利局 | ||
监控能力升级 |
健全监管中心平台建设:河道、水库、水厂改造部分相关监测能力配套建设。 |
县水利局 |
2021 |
404.4 |
县水利局 | |
完成《巫溪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修订。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3 |
10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
水环境安全防控 |
监控能力升级 |
完成县内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年度任务。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 |
50 |
县生态环境局 |
制定年度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升县内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
县生态环境局 |
2023—2025 |
3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水生态文化建设 |
水文化宣传 |
采用电视、广播、宣传单、信息公布等各种形式对水文化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全民亲水、爱水、护水、节水的氛围。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50 |
县水利局 |
巫溪县大宁河上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新建蓄水坝1座,新增生态补水工程1项,改造滨河亲水步道5818m,岸线清理3110m3,改造亲水休闲景观节点8个,提升改造绿化面积11万m2,以及新增配套公共卫生间3个、羽毛球场3个、店招店牌100个、标识牌85个、垃圾桶66个、景观坐凳213个、给排水系统工程1项、智慧系统1项。 |
县水利局 |
2022—2025 |
10701.75 |
县水利局 | |
巫溪水韵文明馆 |
推进水工程科技文化展览馆建设前期选址及论证工作,突出宣传巫溪治水史,特色水利工程。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1000 |
县水利局 | |
大宁河生态明珠馆 |
推进大宁河巫溪文化主题公园、水情教育基地、观景平台等建设前期选址及论证工作,突出三峡库区水生态保护宣传,节水宣传,助力乡村和水文化旅游。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1000 |
县水利局 | |
水利风景区试点 |
逐步打造及申报中梁水库、孔梁水库、凤凰水库水利风景区,结合工程建设和改造,绿化、美化工程设施,改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库区的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同时,结合水利工程管理,突出对水科技、水文化的宣传展示。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1000 |
县水利局 | |
水生态文化建设 |
开展巫溪县“水利实干家”“最美河湖卫士”等评选 |
每年度开展相关奖项评选活动,激励水利人才,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 |
县水利局 |
2021—2025 |
100 |
县水利局 |
合计 |
600241.25 |
附图一
附图二
附图三
附图四
附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