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40253/2021-003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8 |
巫溪县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应急
[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040253/2021-003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8 |
巫溪县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逐级上报,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及时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一)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二)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三)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三、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内容、报告程序
环境应急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环境应急事件单位基本情况,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基本情况,环境监测布点情况,环境监测报告结论意见等情况,意见与建议等。
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程序:根据环境应急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对污染物化验分析时间,采取初报—续报—结果报告;批准后的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第一时间报送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上级有关部门需要的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报送(特殊情况下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环境监测报告确实需要直接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应急报告,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后应将环境应急报告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备案)。
四、环境应急事件信息发布
县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信息发布工作,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Ⅲ级) 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需报请市政府审批后进行发布。
五、归档
环境应急事件的现场调查报告、环境监测报告、事件处置情况,上报相关材料等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归档工作。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