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83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9-30 |
巫溪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县环保局内设科室4 个(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科、污染防治科、生态保护科),另外,下辖2个事业单位(巫溪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巫溪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2)牵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定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4)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5)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实施排污权核定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审查、核发办理排污许可证。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和使用管理工作。
(8)组织划定、调整、管理生态红线,贯彻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政策。
(9)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生物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11)履行行政环境监测监督职责。对环境监测工作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指导和支持县环境监测站正常开展工作。组织对环境治理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2)提出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和推广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3)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考核等工作。
(14)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带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创建,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
(15)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16)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7)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941.97万元。其中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941.97 万元。
(二)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941.9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8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1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7万元
2.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306.35万元。
(1)行政运行214.98万元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1.37万元
3. 环境监察与监测130万元
(1)其他环境监察与监测支出130万元
4.污染防治165万元
(1)排污费安排的支出81万元
(2)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4万元
5.自然生态保护885.51万元
(1)生态保护870万元
(2)农村环境保护15.51万元
6.污染减排396万元
(1)减排专项支出39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0.97万元
(1)住房公积金20.97万元
8.医疗保障16.86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11.45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5.4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总支出 5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42万元,与年初预算比较1.59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35万元,与年初预算比较增加 12.46 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局组织的培训和交叉检查增多,还有就是对环保类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大增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