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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日期:2024-05-0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4050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巫溪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占地面积5631m2,拟建设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污泥斜板浓缩池、液体药库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实施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m3/d。

项目投资1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比1.1%。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施工燃油机械维护和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直接深度处理;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排入柏杨河;工程完工后,尽快绿化或固化地面。

大气环境: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砂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卸车厢完好,装卸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

声环境: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栅渣及沉砂通过渣斗临时存储,集中收集后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方式处理,使污泥含水率能确保稳定达标(<80%)。脱水后污泥通过螺旋输送机,密闭输送至储泥池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外运综合利用。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00238-46-01-098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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