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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鸿越建材有限公司采石项目)

日期:2024-05-08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鸿越建材有限公司采石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40508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鸿越建材有限公司采石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一社韭菜园

巫溪县鸿越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桑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巫溪县鸿越建材有限公司采石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一社韭菜园;采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规模51万t/a、工业广场碎石加工产能51万t/a。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控制资源量732.1万吨,其中可利用控制资源量520.3万吨。矿区综合开采回采率按95%,矿山可采储量约为520.3*95%≈494.3万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运输,爆破落矿。建筑石料,共4种不同规格的碎石产品,分别为碎石(5mm-10mm)、碎石(10mm-26.5mm)、机制砂、石粉。

项目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4万元,占总投资的3.88%。

生活污水:生活区设置10m3旱厕,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居民农用,不外排(其中食堂废水先经1.0m3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汇入旱厕)。

施工废水: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场地废水收集并进行沉淀处理后作场地防尘洒水。工程完工后,尽快覆土复垦,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小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每天对运输道路和积尘较多的施工区进行4~5次的洒水措施,可使施工工地周围环境空气中的扬尘量减少70%以上,有效减小扬尘对项目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土石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季节实施;车辆装卸应尽量降低操作高度,粉粒物料严禁抛洒。土石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量;并尽快完成矿区内运输道路的硬化工程。施工期露土应采取防尘网(布)等覆盖措施。

声环境:合理规划布局,施工机具的使用尽量布置在场地中央,不紧邻场界布设,需布设在远离敏感点一侧。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的工作时间,高噪声设备一般不得在中午休息时段施工作业,夜间需禁止施工。

固体废物:加强对弃土弃渣的管理,项目施工期间表土全部运至排土场暂存,后期作为场地复垦、复绿回填用土;废石全部用于工业广场平场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通过规范生活垃圾的管理,避免其乱堆放,确保施工场地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4-500238-04-01-61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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