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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朝阳风电二期项目)

日期:2025-02-0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朝阳风电二期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020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zb158@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朝阳风电二期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朝阳镇、文峰镇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在巫溪县朝阳镇、文峰镇进行建设,本项目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MW,配套储能建设容量为3MW/3MWh(租赁).工程总用地面积5.7251hm2其中永久用地面积0.2223hm2,临时用地面积5.5028hm2项目总投资10694.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临建区内的临时化粪池内处理后用于施工生活区附近区域的林草地浇灌,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并掩埋。

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依托一期工程升压站,不新增人员,不涉及新增废水排放。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气,施工期间车辆尾气由于排放量小而分散,排放方式为间断,故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利影响有限

声环境:本项目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时间短,且周边无声环境敏感标,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通过衰减后对周边影响小。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转运站。项目土石方主要来自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式基础开挖,以及集电线路、吊装平台施工等。开挖的临时弃土放置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永久弃渣集中堆放到一期工程1#、2#弃渣场,并做好相应的分层压实、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500238-04-01-51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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