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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生态环境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18-12-23


根据《巫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巫溪委发〔201626号)文件要求,巫溪县生态环境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加快转变部门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力度,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按照巫溪县普法工作办公室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对《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以及《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宣传。

(二)建立环境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完善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班,传授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与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干部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环境保护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对一线执法人员,更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基本功训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

(三)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四)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开展污水偷排偷放、清废行动等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零容忍、出重拳”,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201810月以来,共移送行政拘留4件,移送刑事拘留2件,责令限产1家,给予行政处罚67家。着力解决环境信访投诉。建立24小时污染举报受理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2019年以来,受理环保投诉228件,处理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达97.1%

(五)强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成环保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县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环境监管网格,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800余人。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及证据移送等规定,形成“刑责治污”氛围。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提起首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2018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已全面完成。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巫山县和奉节县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六)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排污临时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夜间施工排污临时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大气)三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投入前试生产、环评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行业预审等前置条件;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为其它审批前置,仅作为开工前置要件,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序,有序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报告书审批时间由法定6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40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二是环境执法难度较大。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不强,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执法效率不强。一些小企业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个别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下步打算和做法

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事后监督。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加大各类环境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做到尽早发现、主动出击、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领导法律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四是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采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结合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民众法律素养。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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