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县委依法治县办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以《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县作为工作重点,现将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学法遵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观念
(一)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为组长、分管副局长胡兴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宣教法制科、行政执法支队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涉及全局性问题、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议或者领导小组工作会集体会商决定。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执法水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不断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逐步形成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公开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申领及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按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日常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管严控,防止乱发文件,规范制发程序,确保合法有效,2022年局内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无被废止、修改或书面提醒。
(三)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依据《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巫溪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科室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科室、执法支队、监测站的职责,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立足本职、依法行政、不断锻造环保过硬队伍。
(一)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要求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开展行政执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聘请巫溪县峡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地规范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处罚负责人出庭应诉,历年来我局无败诉行政案件,近年来领导班子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职工无涉法不良影响事件。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我局党组深入研究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由党组成员共同担起政治责任,率先垂范带头学,组织干部深入学,结合党史教育一起学,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三、精心组织、创新模式,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完善执法机制。一是印发了《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巫溪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二是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全县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10个,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三是及时查处信访投诉,2022年共受理投诉190件、处理187件,积极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2次。四是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力争做到全面、公平、规范执法,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件(其中:移送公安2件、现场处罚5件),罚款金额合计118.947万元。另外,对2家企业进行依法查封,并根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市局《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对3家企业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公开执法内容。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目前已完成2022年抽查工作计划,共检查企业113家。二是管理好“互联网+”平台,在信用重庆平台中及时公示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2022年局内政务公开工作没有被市级、县级政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三)强化普法服务。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执法相对人和相关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业的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依法治国思想有机结合,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的配合协调。通过开展案件线索筛选、联系司法鉴定,参与指导案件磋商等流程增强企业、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治理,违法必究的同时又强化了普法宣传。
(四)深化普法宣传。一是多形式宣传,利用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强执法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件的公示公告工作,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普法宣传。二是抓住节假日、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各项活动开展,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动机关法制建设。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学习。继续完善局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抓好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培训,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机制,推进法律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二是按照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局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做好全局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实现各类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数量相当,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与统筹指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和随机抽查,以及案卷评查,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二)加强法制宣传及培训工作。一是结合科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在学习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社会秩序打好基础。二是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事件节点,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企业在学法、用法、守法中的自觉性,为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三是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法制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推进监管形式创新。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法制人才的培养;持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举办法制业务暨依法行政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素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的实施情况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势,做实做细各项检查清单,强化监管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发挥监管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效果,实现网上“全程监管”全覆盖。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