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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4-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2024年7月和1-7月巫溪县环境质量简报

一、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20247,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天,无污染天数同比持平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均浓度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均浓度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2毫克/立方米

20241-7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08天,同比增加12天,污染天数为5天,同比20231-7月减少11天。全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8毫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20247,全县地表水总体水质为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I类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为II及以上水质其中巴岩子河西槽I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2个市控评价断面(大宁河水文站、柏杨河马莲溪大桥)II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13个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20241-7月,全县5个考核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其中1个国控考核断面(大宁河花台)为I类水质优于II类水质考核标准4个市控考核断面(汤溪河沙市镇、梅溪河向子村、长溪河双河、巴岩子河西槽)II水质达到II类水质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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