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黄斌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后溪河水源地保护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与住建委、城管局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一、关于在天星和长桂两个乡建立污水处理中心的办理情况。一是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改厕工作衔接的通知》(渝环办〔2019〕270号)文件要求,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等区域为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区域,天星乡与长桂乡地处偏远,聚居地实际居住人口少,其中长桂乡4户46人,天星乡42户160人,均未达到1000人以上,不符合修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要求。二是多数农户自行建有化粪池,污水排入化粪池经过滤后,农户用于还田充当肥料,浇灌农作物。三是修建两个乡的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设备管网建设费、征地费、运维费等建设成本高,两个乡人口少、外出务工多、使用率低,存在闲置的可能,造成资金浪费。四是我局已于2018年对后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出资250万元修建污水管网,将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迁出保护区。因此,修建污水处理中心暂无必要。五是后溪河属我县重要饮用水源地,需重点保护,我局与住建委研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由县住建委对两个乡进行详细摸排,按照实际需求增设完善化粪池。
二、关于在天星和长桂两个乡建立垃圾处理中心的办理情况。由于长桂乡人口居住分散,沟壑纵横,新建垃圾中转站选址难,且天星乡垃圾中转站目前正在建设中,建成后长桂乡的生活垃圾运往天星乡进行集中处理,县城管局将适时提供配套设备,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无害化处理。
三、关于设立后溪河流域管理中心、专门机构和人员的办理情况。后溪河原设有后溪河管理站,2020年机构改革后,分流域的管理机构全部撤除,现水利局已成立一个综合型流域管理中心,分管各条流域,此后将把后溪河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此外,我局已出资100多万元将在后溪河水源地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与高空瞭望摄像机,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及时反馈,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实现远程监控,确保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以上复函经张勇局长审签,请如实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函回执(已随本复函寄出),并在收到复函20个工作日内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电话回复51524962)。
此函。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