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尚光翠委员:
您在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对策建议》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保护青山绿水,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标,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实施《巫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12座;白鹿镇石院村、城厢镇酒泉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还田)已完工;尖山镇百步社区、尖山镇大包村、土城镇和平村、文峰镇金盆村、乌龙乡水浒村等5个千人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三是强化工业污水治理。建成工业园区尖山组团、凤凰组团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标志设置、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加强对大宁河、后溪河、羊桥河、汾水河、柏杨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共检查企业874家,排查点位1669个,全面完成35个问题整改。纳入国家考核的花台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市考核断面汤溪河、梅溪河每年均达到考核要求,大宁河、柏杨河和湾滩河水质均满足Ⅱ类及以上水质功能标准,主要次级河流水环境功能达标率100%,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没有黑臭水体,辖区内没有劣Ⅴ类水体,全县河流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
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推进腊肉熏制污染防治。在城区划定禁熏区域,由政府出资购置腊肉熏制设备投放各集中熏制点,并补贴熏肉费用,2020年,发放腊肉熏制补贴补助资金60余万元,熏制腊肉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深入淘汰落后产能。印发《巫溪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路检1000余辆机动车尾气,淘汰柴油货车及老旧车80余辆。三是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印制《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将县城规划区8.96平方公里划为禁燃区,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及相关乡镇(街道)组成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队,对燃木烤火、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等大气污染现象进行专项执法,巩固禁燃成效。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同比增加25天,连续三年再创新高。主要污染物全面下降,PM2.5、PM10、臭氧浓度分别为23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1%、22.6%、8.8%,连续三年持续下降。
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整治。完成巫溪县宏达化工原厂址、原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2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各乡镇(街道)配备垃圾巡回收集车辆、配套箱体,设置公益性岗位负责河道垃圾日常清理和村社垃圾清扫保洁,同时由专业垃圾收运队伍每日对生活垃圾进行收运。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原则,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协同保洁员、废品回收站开展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有效防止生活垃圾对水源造成污染。三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印发《巫溪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成32个农膜回收经营网点,1个回收储运中心,回收废弃农膜258.16吨。大力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建立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试验示范基地1个,实施池塘鱼菜(稻)共生水质原位修复基地2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户)121家,完成100余家2.7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3%,规模养殖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97.41%和100%。四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报告通过市级评审。落实优化施肥或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结构调整、深翻耕、休耕和待调耕等技术措施235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五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相继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河坝小流域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鹿镇小流域项目等,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43平方公里。我县水土流失面积由2015年1248.01平方公里减少到1151.35平方公里,成效明显。六是强化城市绿地建设。新增龙头山公园、北门沟绕城路防护绿地、白马公园、林广大厦游园、凤马大道等重点绿化工程,新增小区附属绿地19个、单位附属绿地5个,城市绿地建设增量达72.25公顷,绿化覆盖面积329.59公顷,覆盖率达42%以上。
(二)强化监管执法,保护绿水青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走“生态立县强县、环境为先为重”发展道路,统筹打造绿色本底。认真贯彻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件,罚款34.5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4件,形成有力震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建立24小时污染举报受理制度,受理投诉482件,处理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达98%,维护了市民的环境权益。对小水电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办理非法占有林地案件25起,罚款56.7万元。实施“绿盾行动”,完成54个野外样点采集、24个卫星遥感疑似监测点位现场核查,对两个违规占用林地点位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拆除设施设备;办理奉溪高速古路出口至红池坝景区快速通道占用林地案件31起,收缴罚没款96.59万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完成冉从满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何登卫、秦兴宝、辜启荣非法采伐红豆杉案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巫溪县“杨永寿毁林案”,荣获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在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完成了重庆市环保系统首个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为全市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三)群策群力攻坚,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累计整合资金15.8亿元,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我县32项考核指标已全面达标,目前,正抓紧准备国家迎检工作,确保今年创建成功。
(四)强化宣传载体,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着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利用新媒体平台、新媒体矩阵集中力量做强巫溪生态环境“一网两微”政务平台,重大环境信息传播同频共振、整体发声,讲好生态环保故事,提升环境传播影响力。全面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环保志愿活动、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工作。传唱《让中国更美丽》《环保人之歌》充分展现生态环保铁军风采,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心,被生态环境部评为优秀奖。2020年制作《一江碧水系乡愁》《向阳花木易为春》两则短视频展示三年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成效,获重庆市最佳传播奖和最佳组织奖。
二、下步措施
一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行业主管、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全县“一盘棋”观念,加强部门横向联合协调,构建完备的生态环保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守住守好巫溪绿水青山。二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聚焦水、气、土壤、农村环境等领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着力实施生态建设和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努力把巫溪建设成为三峡库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三是推动经济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努力实现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严守生态红线,进一步强化环境准入,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真正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尚光翠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工作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复函。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