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唐乐委员:
您在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巫镇高速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会同县交通局、县巫镇高速指挥部、县巫镇高速公司到现场办公,督促巫镇高速施工单位深刻认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巫镇高速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整改。一是清运施工弃渣。对滑落到河道的土石方,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挖机、运渣车约300台次进行清理,并转运至弃渣场约20000立方米,已将滑落的土石方清理完毕。二是整治搅拌站废渣。对搅拌站旁废渣废料进行收拢整平,采用人工配合机械等方式将滑落河道渣土进行清运。建立搅拌站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巡查及处理搅拌站内管道、水沟、沉淀池等基础设施的堵塞、渗漏等问题。三是加快弃土场建设。已完成4个弃渣场的建设,所有弃渣均运至弃渣场堆放,并做好每月弃渣场弃渣量统计,确保不超量贮存弃渣。四是建立河道巡查机制。安排管理人员对管段内河道进行每月不少于4次巡查,如发现有滑落到河道的弃渣立即上报给工区负责人,工区立即对河道内弃渣进行清理。五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修建六级沉淀池,施工污水收集至沉淀池后循环利用,用于施工便道、拌合站洒水降尘等,确保污水不再散排大宁河。六是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建立72立方米雨水收集池,实现雨污分流,确保在下雨时搅拌站内雨水引入该池,经沉淀后排放或循环利用,避免了与搅拌站生产污水混合。七是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搅拌站内设置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泵入大河乡污水管网中,进入大河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外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八是加强生态修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制定了《破坏植被生态修复方案》,施工企业邀请县林业局现场指导复绿工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已完工区域制定了带土移栽树木(松柏、兰树等易活品种、树间距2m×3m)、树木间撒播草籽和泥土混合物等方法复绿,对施工现场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段进行边坡复绿工作,共计种植树苗4200棵,其中松柏3000棵,兰树500棵,春芽树500棵,柑橘树200棵,播撒草籽2O0余斤,施肥100余斤,同时各工区指定专人落实边坡复绿工作,及时安排人员浇水和检查树木成活率并及时补种,提高了苗木存活率,确保了复绿效果。九是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巫镇高速公司开展群众开放日工作,使群众深入现场了解巫镇高速公路建设及环境保护落实情况,查看整改效果,获得沿线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到施工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讲,不断提升巫镇高速全线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之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确保巫镇高速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下步措施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我局在今后日常监管中,对厂区内施工污水处理设施及喷淋设施使用、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边坡复绿修复、弃渣处理等进行重点监管,加强督查、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交办,限时整改,确保整改不反弹,整改出成效。二是跟踪整改督查。持续加大督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弃渣不侵占河道、污水不污染河水,生态得到有效修复,确保巫镇高速建设顺利推进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唐乐委员,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工作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巫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特此复函。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