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环委办发﹝2021﹞2号
巫溪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溪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巫溪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经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巫溪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跟各级全面深化改革步伐,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我县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推动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
二、主要目标
以完成市局下达的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任务为基础,综合考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及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2021年环境质量指标总体与“十三五”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在此基础上巩固和改善,主要指标初步设置如下:
大气环境质量。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0天以上,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空气质量同比全面向好。
水环境质量。全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断面比例达到市上考核目标要求,水文站监测点水质达I类标准,花台河等河流断面水质六个月以上达I类水质标准,乡镇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土环境质量。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整治,逐步健全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管理体系,完成原垃圾填埋场和原宏达化工厂址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声环境质量。严控城区环境噪声污染,噪声环境质量同比持续向好。
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应对气候变化。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二是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任务;三是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是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的重大宣誓,坚定不移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
1.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落实市上安排部署的各类示范试点工作。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2.努力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充分发挥我县生态优势,推动农业、旅游、文化等与生态优势融合发展。发挥生态环境引导作用,持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和农业投入等结构调整,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
(二)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
3.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成果宣传。重点讲好我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故事,突出宣传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的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集中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巫溪落地生根的实践成果。
4.构建立体化宣传网络。一是开辟宣传专栏。县级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系列报道以及专题节目等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内涵、新要求,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凝聚力和自觉性;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增设生态环境教育栏目,及时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及低碳生活基本常识,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提升公民环境保护技能。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设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宣传专栏和标语,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三是强化媒体应用。强化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巫溪论坛等媒体宣传教育功能,扩宽环境保护信息发布和环保知识宣传渠道。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办好“巫溪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法律政策、主要工作进展及生态环境质量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务信息及时进行权威发布,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反映本单位生态文明建设的创建及环保工作动态的信息简报抄送县生态环境局。
5.大力开展环境社会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及环境宣传教育周活动。深化“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巫溪国家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及早谋划,确保宣传活动周有特色、有影响。继续开展主题歌曲《让中国更美丽》传唱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巫溪县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公益活动,监督、反映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环保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活动,确保垃圾、污水处理等四类环保设施应开尽开。四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酒店、进医院、进公交”等“十进”活动。定期召开“十进”部门联席会议,持续大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6.构建全民环境教育体系。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环保课“进党校”工作,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法律法规、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培训。二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和环保课“进学校”,普及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从课堂入手,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体系。县教委要将学校环境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大纲》要求,制定环境教育计划,开始环境教育课,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三是抓好社会公众环境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本行业从业人员的环境教育,结合行业实际,重点进行环保基本知识,行业环保知识和法律的主要规定及污染治理基本措施教育培训;各乡镇(街道)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宣传生态理念,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环保基本知识、自然生态保护基本原理和常识宣讲,让广大群众掌握绿色生产的基本要求、生态农业种植的基本方法,引导农民践行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
7.强力推进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学校等生态文明“十创”活动,积极组织绿色园丁、绿色使者和生态文明小记者评选活动,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制作1-2副固定式的标语,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8.努力增强环境文化传播能力。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观念,推动和支持创作一批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环境文化产品。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作一批宣传片,海报、标语,环保公益广告,环境保护题材节目(特别是县林业局,要结合我县生态涵养区和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功能定位,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保护宣传力度;县教委要将世界环境日与“六一”儿童节有机结合,编排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主题节目),使环保主题文化润物无声地融入日常生活。
9.开展舆论监督强化正面引导。建立职责明确、流程规范、及时高效的环境舆情监测引导机制以及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报告机制。依托巫溪环保政务微博、巫溪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针对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正面引导。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社会组织作用,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社会舆论。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强力推进中央、市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入贯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分条分块梳理各类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深入现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布置,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形成统筹有力、齐抓共管、整改有效的工作格局。2020年底未完成销号的8个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精准施策、倒排工期、打表推进,力争2021年3月底全面完成销号;整改时限在2021年12月底的3个问题,各单位(请生态科明确责任部门)要尽早谋划、优化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确保年底高质量完成整改销号。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行业内、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针对污水直排、小水电生态流量断流、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自然保护地环境整治等突出问题,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以更大的力度持续整改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前做好新一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11.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一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区、城市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生态退化区域治理与修复,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治理废弃矿山,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二是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保护地违规违法行为,完成国家、市上交办的2个卫星遥感监测违规建设点位整改销号。积极向市上申报,全面完成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旗管护站地面观测站建设,积极开展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2.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是国家分配下达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主要依据。当前,我县正在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投入大,管好用好生态转移支付资金,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对我县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投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对照24项考核指标,及早谋划、明确责任,定期自查、建立台账,确保今年10月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工作。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数据不准,未按期完成考核指标上报任务,影响国家对我县生态补偿资金拨付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3.持续攻坚,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措施,以强化执法检查、扬尘污染管控、腊肉熏制污染防治为重点,完善大气污染联合执法等各项工作机制,突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领域的精准监管,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措施。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市上考核目标。
14.狠抓落实,打好净土保卫战。2021年,我县要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整治,逐步健全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管理体系,完成原垃圾填埋场和原宏达化工厂址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15.真抓实干,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动落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确保已建成2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在2021年底前完成尖山镇百步社区、尖山镇大包村、土城镇和平村、文峰镇金盆村、乌龙乡水浒村等5个千人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组织专家对《巫溪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2021年10月底前印发实施。四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我县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控系统项目和巫溪县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对2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3家重点企业实施在线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水质监测、严控入河水质,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环境监测现代化装备水平。五是确保水质任务全面达标。主要出境河流汤溪河、梅溪河、大宁河、巴岩子河、长溪河水质全年均能够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城市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16.规范环境监测,为环境质量提供数据支撑。一是例行监测。每季度对城区和万人千吨饮用水源进行监测,点位为:大宁河、后溪河、徐家铜罐沟、徐家茂溪河、文峰思源、上磺寨沟、尖山阳公溪、古路金鱼、双阳;每月对地表水市控断面大宁河、柏杨河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县控断面檀木、双阳、中梁、孔梁进行监测。二是监督性监测。每年(10月31日前)对全县100个城区区域噪声和20个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功能区噪声和农村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每月对河流功能区等污染物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季对巫溪排水公司进行监督监测。三是编制环境质量书。在8月30日前编制完成《巫溪县202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和污染源技术报告书》,并及时报送市局。
17.严格环境管理,切实履行服务职能。一是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推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从源头治理环境污染。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在规划及项目环评审查、重大项目环境影响预判等领域加强推广应用,严控“两高一资”项目。二是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改革举措制度化。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最大力度为企业减负。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咨询服务机制,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同步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环评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政策宣传和帮企治污,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18.持续加压,严格环境执法。继续开展“污水三排”专项行动和“散乱污”整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持续加强重点源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信访投诉,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力度,同时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中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巡查。认真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办法。推进信用评价工作。抓紧抓实污染源在线监控、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化解积案及清仓见底等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搞好司法联动。
19.强化应急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两会一节”、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环境投诉处理工作,对全县所有环境风险企业实施巡查。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所有涉危废企业实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三是开展县域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县域空气质量加强管理,进行城市饮用水源风险评估,督促企业修订应急预案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四是积极推动应急能力建设工作。2021年完成巫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一级达标建设。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0.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县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推进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建立起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统一行使职责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21.持续推进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执法。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二是司法联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持续加压,严格环境执法。
22.持续推进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一是统筹推进。推进水、气、声、渣等环境治理。加大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保障饮水和辖区水环境安全。强化工业、交通、扬尘、生活污染、土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综合治理和保护,完成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开展危废整治专项行动。二是齐抓共管。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乡镇(街道)主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齐抓共管格局。三是联防联控。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强化与周边区县的协作联动,由点上的管理扩展到面上的联防联治。
23.持续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监管能力。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划分监管网格,开展精细化监管,正向监管与逆向监管“双管齐下”。二是提升监测能力。推进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监测网络。强化监测过程监管,防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三是提升应急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完成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24.持续推进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目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凝聚环境保护正能量。三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落实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制度,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法推进环保公益诉讼。四是构建诚信体系。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布环境违法者名单。
(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25.扎实做好创建申报及档案整理工作。高质量完成申报资料编制,严格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申报资料总体要求,突出创建工作措施和成效,精心编写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说明;高质量汇编情况说明,形成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高标准收集整理创建过程档案资料。按照总分结构、逐一印证原则,按指标、分年度规范整理创建过程档案资料。高水平总结提炼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巫溪“‘守’绿水青山、‘攻’污染防治、‘筑’金山银山、‘建’美丽家园、‘享’幸福生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高质量编制巫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特色亮点报告、创建工作纪实片、创建工作宣传画册。
26.扎实做好创建指标达标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体系框架、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巫溪创建实际,深入推进6大生态体系建设,全力做好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巩固工作。
27.全力推进十大专项创建提升工程。围绕“推动脱贫致富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创建亮点,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十大专项提升工程、水环境治理提升工程等十大专项提升工程。
28.扎实做好创建现场复核验收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专家组现场资料复核,及时报送创建过程基础档案资料,并落实专人负责解释,对专家组提出的质疑及时补充材料予以说明。配合做好专家组现场点位复核,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复核点位及全县情况介绍;对专家组现场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迅速整改,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强化氛围营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做好迎接现场验收准备工作,亮化美化城乡环境,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入户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享浓厚氛围。
(六)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环保铁军”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9.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根本问题和首要任务,做到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作为重要政治要件和重大政治责任紧抓快办,对生态环境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形成解决深层次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各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扎实开展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3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一是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程;切实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二是狠抓基层党建,提升组织力战斗力。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坚持主题党日、党组中心学习会等活动开展。三是持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市县重要会议精神, 进一步树牢思想根基,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为建设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生态环保干部队伍提供强大思想动力。以改进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 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