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3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9 |
重庆市巫溪县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巫溪县商务局
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对外贸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务。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建设体系。负责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场、市场,审批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措施。
(6)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的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7)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主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加油站规划建设等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拟定商贸流通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内外商品交易、展览展示、展销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拟定我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
(9)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10)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负责茧丝绸生产资格证、准产证的审批和备案。
(11)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储备粮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的监管监测和粮食应急调控,以及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12)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机构改商务局更名为巫溪县商务委员会。职能转变将原巫溪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 商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部门组成情况
县商务局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商贸流通科、粮油保供科、外贸经协科、特种商品科)。1个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019年机改原办公室改为综合科。原特种商品科改为安全生产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增设了电子商务的信息科。
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1人、参公6人)退休58人、遣属人员14人,合计8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73.05万元,支出总计746.4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收入1411.4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61.56万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服务275.23万元, 比上年216.18万元 增加59.05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188.54万元 ,比上年109.61万元增加78.93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10.82万元 ,比上年16.09万元减少5.27万元 。3、农林水23万元 ,比上年600万元减少577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1.8万元 。比上年455万元,增加576.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 ,比上年14.61万元减少0.95万元 。6、粮油物质储备30万元 。比上年增加30万元 。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7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0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25万元,占58.72%;项目支出308.20万元,占41.28%。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26.60万元,较上年1063万元减少2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正在实施办理过程中没有拨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411.49万元 ,增加161.56万元,增长11.4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89.76万元(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商业和服务业增加7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08.98万元 。增加1264.07万元,增长409.11%。主要原因是年末和年中追加安排专项资金支出预算1084.81万元(商业和服务1031.81万元 、农林水23万元 、粮油物质储备30万元 ),人员支出增加179.2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49.85万元 、社会保障的就业132.73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减少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1.85万元 )。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48.49万元 。增加397.96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08.20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89.76万元 。 较年初预算数308.98万元 。增加437.47万元,增长141.59%。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支出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按文件规定下达时间拨入。部分专项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23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225.38万元。增加57.85万元。主要是商贸事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54万元 ,占25.26%,较年初预算数55.81万元 ,增加132.7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增遗属生生活补助费等年初未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2万元 ,占1.45%。较年初预算12.28万元 ,减少1.46万元 。主要是调出人员未结算。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 ,占1.83%。较年初预算15.51万元减少1.85万元 。主要是调出人员未结算。项目资金250.20万元 。占33.52%。较年初预算增加250.20万元 。主要是项目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19万元,较上年188.75万元 ,增加5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津贴补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24万元 、津贴补贴63.52万元 、奖金29万元 绩效工资13.23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83.20万元 。公用经费33.40万元,较上年63.92万元 ,减少3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差旅费比上年减少15.5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24万元 、工会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比上年减少11.01万元 。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 、印刷费0.12万元 、水费0.84万元 、电费1.68万元 、邮电费2.31万元 、差旅费3.59万元 、公务接待费5.9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 、其他交通费10.74万元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4.7万元 减少2.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6.38万元 减少3.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公务车购置费。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主要用市内因公出行、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8万元 ,减少1.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7.77万元 ,减少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车辆的燃料实行油卡管理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5.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电子商务、外经外贸、对口帮扶、粮油事务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6.7万元 减少0.7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8.61万元 减少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接待标准规定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万元,比2017年度63.92减少30.52万元,降低47.45%,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一是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车辆实行油卡管理,燃料费用减少。二是按接待标准规定接待。三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机关运动经费
主要用于支用办公费1.68万元 、印刷费0.12万元 、水费0.84万元 、电费1.68万元 、邮电费2.31万元 、差旅费3.59万元 、公务接待费5.9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 、其他交通费10.74万元 。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减少30.52万元。减少52.44%。主要原因上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办公费等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Y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无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
2.无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在公开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应公开绩效目标自评表。
3、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4、无以县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机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18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