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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39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2-06 [ 发布日期 ] 2017-02-06

重庆市巫溪县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对外贸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务。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建设体系。负责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场、市场,审批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措施。

(6)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的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7)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主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加油站规划建设等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拟定商贸流通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内外商品交易、展览展示、展销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拟定我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

(9)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10)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负责茧丝绸生产资格证、准产证的审批和备案。

(11)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储备粮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的监管监测和粮食应急调控,以及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12)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成情况

 县商务局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商贸流通科、粮油保供科、外贸经协科、特种商品科)。1个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入我单位经费总额524.66.万元。(基本支出524.66万元)。

    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5.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基本支出44.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314.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304.84万元、遗属生活抚恤9.33万元。

4、医疗卫生16.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12.93万元、事业人员3.16万元。

5、住房保障14.61万元。主要用于核定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商务局承担制定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组织实施监督管、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承担粮食市场的监管监测和粮食应急调控,以及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上述各类公务及业务工作接待支出)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比2016年12万元减少4万元,是公车改革车辆编制减少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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