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50071502K/2016-037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3-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3-30 |
重庆市巫溪县商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出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对外贸易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务。
(4)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建设体系。负责规划培育商品市场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场、市场,审批批发市场、零售商场建设项目;制定并实施市场建设、培育和管理措施。
(6)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的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7)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主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加油站规划建设等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拟定商贸流通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县内外商品交易、展览展示、展销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拟定我县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
(9)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10)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负责茧丝绸生产资格证、准产证的审批和备案。
(11)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储备粮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的监管监测和粮食应急调控,以及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
(12)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成情况
县商务局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商贸流通科、粮油保供科、外贸经协科、特种商品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入我单位经费总额57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12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2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基本支出4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295.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286.95万元、遗属生活抚恤9.03万元。
4、医疗卫生15.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12.49万元、事业人员2.92万元。
5、住房保障14.09万元。主要用于核定的住房公积金。
6、商业发展项目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商贸发展。
三、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商务局承担制定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组织实施监督管、承担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负责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的责任、承担粮食市场的监管监测和粮食应急调控,以及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的责任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上述各类公务及业务工作 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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