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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加油站建设预核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8-28

原巫溪县中岗乡小河加油站业主陈祖福(系重庆鸿福能源有限公司前身),2019年为支持红池坝镇一横一纵道路建设,极力配合对原巫溪县中岗乡小河加油站进行了拆除。巫溪县红池坝镇为此召开专题会,确定将拆除的加油站进行迁建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合理合法的原则,经查明事实,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县商务委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加油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3152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商务〔2020166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相关具体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0179号)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巫溪县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布点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批复》(渝商务〔2021407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巫溪县渔沙加油站规划地址的批复》(渝商务20232号)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文件字号:县内收文2023533等文件精神和批示要求,将巫溪县渔沙加油站(XG2)建设规划(建设暂定名巫溪县小河加油站)定向预核给了重庆鸿福能源有限公司(前身为巫溪县中岗乡小河加油站)。现予以公示。

  该建设规划预核准业主为重庆鸿福能源有限公司(前身为巫溪县中岗乡小河加油站),法人代表陈祖福,身份证号码为5122**********6737建设地址在巫溪县红池坝镇茶园村一社小地名大屋基处,建设详细位置以规资部门收储整治的土地位置为准(但必须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关于加油站设置的规定),建设性质为三级加油站。

巫溪县商务委员会

20238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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