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巫溪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为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巫溪县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对象为巫溪县统计局直接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是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四上”统计调查单位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共19个:规上工业企业2个,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个,限上商贸企业4个,资质建筑企业4个,规上服务业企业1个,劳动工资调查单位3个,联合“双随机”执法抽中医疗卫生机构1个。
二、检查方式
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统计专业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目标,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从各“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中,用随机软件抽取检查对象。二是确定检查人员。根据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和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符合专业要求且与被检查对象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相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统计数据是否数出有据、真实准确。
(二)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重点检查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以及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情况。
(三)相关检查指标。重点核实规上工业调查单位填报的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单位填报的本年完成投资,限上批发零售调查单位填报的商品销售额,房地产业调查单位填报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劳动工资调查单位填报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四、检查期别
检查期别为2023年12月月报(年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2024年定报。
五、检查时间
5月1日—10月30日,具体以《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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