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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45700N/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巫溪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统计执法工作;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统计工作;协调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工作人员;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11.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将巫溪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统计局,除执法机构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单位构成。

县统计局组成情况为三科一室两队分别为:农村统计科、城市统计科、综合法规科、办公室、巫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巫溪县统计执法大队局机关统一核算含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巫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5.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0.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25万元,比2023年减少3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75万元,比2023年增加14.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8.50万元,比2023年减少4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抽样网络补助资金和统计培训资金减少,主要用于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

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2024三公经费预算6.1万元,比2023年减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一致;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3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2023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63万元,比上年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表十至表十一)

单位2024年设置整体绩效目标金额698.26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高质的完成相关专项统计;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强化统计基层基础、企业台账建设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统计服务能力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转,规范统计全县数据的报送、审核、发布;完成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活动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琴  联系方式:023-5152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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