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统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压实领导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了完备的工作领导机制,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并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巫溪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巫溪县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的定期核查制度》《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巫溪县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扎实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着力打造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二)切实抓好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等学习。一是县委县政府分别通过常委会、常务会专题学习了《统计监督》《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常态化学习。二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我局与组织部和县委党校积极沟通衔接,将《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主题班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讲,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局内职工传达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和市统计局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重庆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再次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等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会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四是将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工作会议和统计业务培训会重要内容,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一是深入学习《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提高防惩统计造假意识,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素质,充实执法力量。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防范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严守统计法律底线,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2022年,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13件。其中,2家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和警告行政处罚;2家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和警告行政处罚,分别处1000元罚款。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9项行政事项,进一步补充、完善权责清单内容,完善运行机制,保证权力运行高效便民、公开透明;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机会少,统计执法和普法人员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统计执法人员不够,执法检查开展有一定难度。三是普法宣传不够创新,还是采取单一的口头宣传讲解,受众少,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为载体,扩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专业化统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在执法中运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开展核查,采取行业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依法统计。三是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新途径、新模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工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治理。四是进一步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经常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