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统计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科学统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纳入专题学习,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与水平。一是通过常委会、常务会专题学习了《统计监督》《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常态化学习,在统计联席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重要文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以为鉴,抓实统计数据。二是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纳入学习重要内容,组织班子集中学习,加强局内职工传达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系统落地。
(二)严格落实统计工作制度,推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并对台账的填报内容、上报方式方法进行规范,明确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做到依法决策。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以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关键,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单位法律顾问,遇重要决策及重大统计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三)规范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地方调查项目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市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的要求,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协调性、绩效性原则,合理合规实施统计调查行为,规范项目申报的材料报送、审核把关、核准批复等程序,对项目内容、格式规范、调查方法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每季度报送《区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及审批目录》,确保调查项目符合制度要求。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素质,充实执法力量。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严守统计法律底线,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2023年,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17件,发现问题并立案5起,对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对违纪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三是开展数据质量核查,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专项数据核查等方式,对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开展数据核查,今年,共开展708个(次)数据质量核查,强化各专业基础数据的管、审、防、控力度,达到防惩统计造假目的。
(五)着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统计领域的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履行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凡是上网信息必须审定,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统计数据解读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全年无政务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社会不良评议。
(六)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统计监督协同机制。
一是推进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巫溪县统计信用承诺制度(试行)》,组织新纳统企业、项目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之规定,不提供(报送)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不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二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推动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
(七)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印发《巫溪县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工作制度》,将《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主题班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讲,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二是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将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工作会议和统计业务培训重要内容,“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坚持把普法宣传和统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三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各类线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和“五经普”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推动统计法治宣讲进企业、进社区,对企业、居民等开展统计法治宣讲,充分营造依法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统计权威、树立统计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一是统计基层仍然较为薄弱,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度有待提升。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全县仅两个统计执法人员,执法队伍需进一步扩大。三是普法宣传创新不够,仍然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及户外宣传专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宣传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依法实施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全力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坚实“堤坝”。继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及“双随机”执法检查,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走深走实,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贯通协同,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问题线索,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完善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协同机制,接受各相关单位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着力为其他监督提供更科学有效的量化监督结果,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四)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继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会前讲法、全员学法等制度,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