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65945700N/2023-00025 | [ 发文字号 ] | 巫溪统计发〔2023〕8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9 |
巫溪县统计局关于成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验收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队: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根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按照《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23〕36号)要求,决定成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验收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柯昌燃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胡俊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洪枚 农村统计科科长
谈 春 普查科科长
陈 楠 调查科科长
彭杨芳 统计执法大队队长
段苧苧 城市统计科工作人员
刘 琴 城市统计科工作人员
谭开俊 统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验收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验收工作,对照《巫溪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分领域、分类别、分批次推进全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考评,提升基层基础统计能力,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巫溪县统计局
2023年12月25日
(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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