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6644900/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6 |
重庆市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列入全国、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申报,承办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个内设以下科室:综合科、法规维权科、优抚科、巫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没有纳入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48.20万元,支出总计1,948.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1.7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项目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9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项目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9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8.2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56.01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一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293.14万元,占15%;项目支出1,655.06万元,占8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8.2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1.73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项目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6.9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一是抚恤项目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23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01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一是抚恤项目增加;二是优抚对象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49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7.40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11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97.73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2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3.0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一致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经费。公用经费4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财政定额公用经费人均预算减少1000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故本年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维护加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年初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2022年疫情严重,我单位应急保障车一直运送应急保障物资到疫情网格点;今年乡村振兴任务重,下村次数增加;多次下乡走访慰问退役伤残军人;造成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加之地处偏远,油耗和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没有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主要用于1.重大节假日下乡走访慰问退役伤残军人;2.现役军人立功授奖下乡送喜报;3.下乡检查各乡镇街道服务体系建设;4.疫情期间运送防控物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疫情严重,我单位应急保障车一直运送应急保障物资到疫情网格点;今年乡村振兴任务重,下村次数增加;多次下乡走访慰问退役伤残军人;造成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加之地处偏远,油耗和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部门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影响没有开展大型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3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影响培训延迟,加之没有开展大型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紧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尤其减少办公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1个一级项目、2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55.06万元(等于部门决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合计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自评 |
项目 编码: |
50023800022P000055 |
自评总分: |
97.1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2-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刘其文 |
联系电话: |
023-51889612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4,393,060.31 |
27,439,087.31 |
19,482,010.9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393,060.31 |
27,439,087.31 |
19,482,010.92 |
71 |
10.00 |
7.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县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正常运行;按期发放优抚金、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金;及时为优抚对象缴纳保险;定期对驻巫部队及退役军人开展慰问;加大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培训,帮助其创业、就职;营造良好拥军氛围,做好退役军人上访工作。 |
保障县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正常运行;按期发放优抚金、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金;及时为优抚对象缴纳保险;定期对驻巫部队及退役军人开展慰问;加大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培训,帮助其创业、就职;营造良好拥军氛围,做好退役军人上访工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保障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待遇人数 |
人 |
≥ |
720 |
720 |
0 |
100 |
20 |
20 |
||||||||||
对驻巫部队及退役军人开展慰问次数 |
次 |
≥ |
2 |
2 |
0 |
100 |
20 |
20 |
||||||||||
退役军人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20 |
20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20 |
20 |
(2)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慰问费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00002008522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62-巫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刘其文 |
联系电话: |
19123239959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各类优抚对象,八一、春节、元旦各100元慰问金。 |
各类优抚对象,八一、春节、元旦各100元慰问金。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受益人数 |
人数 |
≥ |
3422 |
3422 |
0 |
100 |
10 |
10 |
|||
按时发放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30 |
30 |
|||
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10 |
10 |
||||
拥军氛围 |
%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
满意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30 |
30 |
2. 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其文 023-5188961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