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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NB1849524L/2021-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的批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的批复

巫溪县翰玛斯贝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立翰玛斯贝斯酒吧的申请》收悉。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19日至2021123日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且经调解后无异议,并经相关人员实地核查,该场所符合开办条件,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法定代表人张燕全,身份证号码:5112**********0875,营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3731号楼23-2号。请你们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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