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NB1849524L/2021-000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8 |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的批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的批复
巫溪县翰玛斯贝斯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设立翰玛斯贝斯酒吧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23日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投诉且经调解后无异议,并经相关人员实地核查,该场所符合开办条件,同意筹建翰玛斯贝斯酒吧。法定代表人张燕全,身份证号码:5112**********0875,营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373号1号楼2幢3-2号。请你们向相关部门完善手续,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批复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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