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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NB1849524L/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日期 ] 2023-09-27

重庆市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繁荣群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推动地方文化事业发展。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7.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8.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交流活动。

19.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20.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将原巫溪县文化委员会和原巫溪县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除巫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五科一室”,包括:办公室、宣传营销科、规划发展科、产业经济科、公共服务科、体育事业科;下设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6个事业单位,巫溪县文化馆、巫溪县图书馆、巫溪县博物馆、巫溪县文物管理所独立核算,巫溪县游客管理中心、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与委机关一起核算。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有事业编制40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巫溪县文化馆、巫溪县图书馆、巫溪县文物管理所等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79.66万元,支出总计2,779.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3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减少结转资金57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69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8.31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市级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8.31万元,占100
%;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1.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79.6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20.72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安排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减少结转资金支出较上年度500余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26万元,占36.2%;项目支出1,772.40万元,占63.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现行财政政策实行0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9.6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8.3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市级安排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减少结转资5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8.61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安排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26万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是市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包含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文化绩效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文化人才专项资金50.2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00万元,通城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00万元,戏曲进乡村96万元,大宁盐场保护资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2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3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0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增加了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绩效奖补专项资金300余万元,但是减少结转资金5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8.62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增加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支出600万元,增加文化专项资金300万元,文化人才专项资金50.2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00万元,全民健身补短板资金100万元,通城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00万元,戏曲进乡村96万元,大宁盐场保护资金2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现行财政政策实行0结转制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49.54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9.07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600万元,增加文化绩效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文化人才专项资金50.21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00万元,通城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00万元,戏曲进乡村96万元,大宁盐场保护资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2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3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4.86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5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6.16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预算持平,预算执行较好。

(4)住房保障支出45.6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预算执行较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71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应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9.28万元,津贴补贴82.62万元,绩效工资149.1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4.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6.16万元,住房公积金49.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6万元,离休费11.06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85.1万元。公用经费11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03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打紧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公用经费只降不增。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是办公经费23.15万元,印刷咨询费6.8万元,水电费4.33万元,邮电费7.64万元,差旅费7.07万元,公务接待费9.4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26.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9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本年支出8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9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文旅委安排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0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应该线下开展的考察、文旅活动、工作检查都通过线上形式完成,接待事项减少,接待规模缩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9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应该线下开展的考察、文旅活动、工作检查都通过线上形式完成,接待事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油料费、路桥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完成,减少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接待费13.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团队我县开发旅游资源考察对接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3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完成,减少接待人员批次和数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9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完成,减少接待批次和数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1,0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5.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应该线下举办的培训转为线上举办,减少培训的后勤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应该线下举办的培训转为线上举办,减少培训的后勤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1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23.15万元,印刷咨询费6.8万元,水电费4.33万元,邮电费7.64万元,差旅费7.07万元,公务接待费9.4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26.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71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尽量较少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配件,巫咸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服务,规划策划编制服务,兰英徐家3A景区创建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2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77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24

自评总分

95.70

联系电话

02351330278

项目主管部门

025-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5-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张大琢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127.49

4,842.70

2,779.66




其中:财政拨款

3,127.49

4,842.70

2,779.66

57

10.00

5.7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文化旅游委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图博的免费向开放,农家书屋向社会开放,送戏曲进乡村,节庆开展文化活动);不断促进我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宣传,吸引各地游客来巫,助推经济再上新台阶。


文化旅游委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图博的免费向开放,农家书屋向社会开放,送戏曲进乡村,节庆开展文化活动);我县旅游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宣传,吸引各地游客来巫,助推经济再上新台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公共文化服务人次

人次

30000

30000

0

100

20

20




开展节庆活动次数

场次

5

5

0

100

20

20




三馆一站开展活动次数

10

10

0

100

20

20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活动开展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群众满意度

%

85

85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经费(上级补助)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072226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25-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5-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张大琢

联系电话

51330278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250.00

250.00

250.00




其中:财政拨款

250.00

250.00

250.00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我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进行补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对我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进行补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对我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进行补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补助图书馆数量

个/套

1

1

0

100

10




补助文化馆数量

个/套

1

1

0

100

10




补助文化站数量

个/套

32

32

0

100

10




项目覆盖时间

1

1

0

100

10




经费支出

250

250

0

100

20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20




群众满意度

%

85

90

0

100

10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大琢   023-5133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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