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文旅发〔2021〕58号
委机关各科室、县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委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体育场所(景区、场馆、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巫溪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巫溪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溪分类办〔2020〕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游景区、体育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为把巫溪建设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先覆盖后深入的原则,推进垃圾分类在委机关、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星级宾馆、旅游景区、体育场所全覆盖,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
三、组织机构
县文化旅游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文体旅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县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段中华 (主持工作)
副组长:县文化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锋
县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余晓燕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 余学举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副支队长 张鹿勇
成 员:县文化旅游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旅游委“四项创建”办,负责全县文体旅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联系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同步推进文体旅各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委机关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推进各领域、各条块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全行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不留死角,工作不留盲区。
(二)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
县文化旅游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文体旅行业各相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相关细则的通知》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各自实际,分类制定工作方案,科学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县文化旅游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技术指导,认真研究细化各项工作指标,把准工作方向,做好分类安排,力求精准细致。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县文化旅游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行业诚信管理体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县文化旅游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文体旅行业各相关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要求,科学高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力争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2. 2021年重庆市相关企业及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3. 2021年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4. 垃圾容器配置要求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序目 |
评价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宣传 引导 (25分) |
宣传氛围(5分) |
3 |
有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或专题栏目 |
|
2 |
有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内容,且内容准确清晰 |
||||
信息公示(15分) |
3 |
公示小区分类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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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贴垃圾分类奖惩榜等相关激励约束制度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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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示监督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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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示投放点分布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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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且内容清晰完整、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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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率(10分) |
10 |
每区随机抽问20户居民,每出现1户反映没有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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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施 设备 (30分) |
建设及管理规范 (14分) |
2 |
投放点地面硬化处理 |
|
6 |
投放点无垃圾满溢及落地现象,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 |
||||
6 |
分类垃圾桶干净、密闭、无破损(配件无缺失),每项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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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规范(16分) |
5 |
投放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桶 |
|||
5 |
小区内至少设置一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包含可回收物智能设备) |
||||
6 |
分类垃圾桶标识标志符合规范(标识清晰) |
||||
3 |
准确率 |
分类投放准确率 (30分) |
12 |
厨余垃圾准确率: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得12分、8分、5分、0分 |
|
10 |
其他垃圾准确率: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得10分、8分、5分、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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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害垃圾准确率:无混投现象 |
||||
5 |
可回收物准确率:无混投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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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管理(15分) |
楼层撤桶(5分) |
5 |
楼层无设桶现象 |
|
指导员队伍(10分) |
10 |
投放高峰期有专人值守指导 |
|||
合计 |
100 |
最终得分 |
|||
备注:1.投放高峰期是指:7:00-9:00,18:00-20:00; 2.暗访时间段若不在投放高峰期,可通过询问居民有无专人值守情况。 |
附件2
2021年重庆市相关企业及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序目 |
评价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1 |
宣传引导(25分) |
信息公示(15分) |
7 |
公示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 |
|||
8 |
设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且内容清晰完整、无误 |
||||||
宣传氛围(10分) |
10 |
管理范围内设有宣传栏、公示牌、标语等宣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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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施设备 (45分) |
设置规范(20分) |
10 |
投放点设置不少于两类分类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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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范围内至少设置一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
||||||
管理规范(25分) |
8 |
分类垃圾桶标识标志符合规范(标识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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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垃圾桶无垃圾满溢及落地现象,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 |
||||||
9 |
分类垃圾桶干净、密闭、无破损(配件无缺失),每项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 |
||||||
3 |
准确率 |
分类投放准确率(20分) |
20 |
分类准确率好:桶内混杂垃圾占约10%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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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分类准确率较好:桶内混杂垃圾占约20%以内 |
||||||
5 |
分类准确率一般:桶内混杂垃圾占约30%以内 |
||||||
0 |
分类准确率差:桶内混杂垃圾占约50%以上 |
||||||
4 |
运行管理(10分) |
作业规范(10分) |
10 |
无混收混装混运行为 |
|||
合计 |
100 |
最终得分 |
附件3
2021年重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试行)
序目 |
评价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宣传引导 (40分) |
宣传氛围 |
10 |
设有垃圾分类专用宣传栏或专题栏目 |
|
5 |
有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内容(宣传单页、标语),且内容准确清晰 |
||||
信息公示 |
5 |
公示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缺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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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示垃圾收运单位、联系电话,缺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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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示责任区域内分类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缺项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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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设有垃圾分类奖惩榜等相关激励约束制度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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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施设备 (40分) |
设置规范 (15分) |
5 |
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且信息清晰准确、无误 |
|
5 |
投放点设置不少于两类分类桶 |
||||
5 |
管理范围内至少设置一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
||||
管理规范 (25分) |
8 |
投放点无垃圾满溢及落地现象,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 |
|||
9 |
分类垃圾桶干净、密闭、无破损(配件无缺失),每项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 |
||||
8 |
分类垃圾桶标识标志符合规范(标识清晰) |
||||
3 |
准确率 |
分类投放准确率(20分) |
20 |
分类准确率好:桶内混杂垃圾占约10%以内 |
|
15 |
分类准确率较好:桶内混杂垃圾占约20%以内 |
||||
5 |
分类准确率一般:桶内混杂垃圾占约40%以内 |
||||
0 |
分类准确率差:桶内混杂垃圾占约50%以上 |
||||
合计 |
100 |
最终得分 |
附件4
垃圾容器配置要求
县文化旅游委机关、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文化市场经营各单位、旅游景区、体育场所(场馆)、星级酒店、旅行社及服务工作站的生活垃圾分类,以“四分法”为基本要求,即将“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垃圾作为分类对象。各单位根据所属区域的实际使用情况,因地制宜的配置垃圾桶,做到实用、美观、精简、高效。
一、县文化旅游委机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配备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各1个,在洗手池旁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各1个。(责任科室:办公室、创建办)
二、公共文化场馆
(一)县文化馆。办公区域设置至少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垃圾桶,卫生间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各1个。(责任单位:县文化馆)
(二)县图书馆。每层楼的楼道放置至少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各楼层卫生间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垃圾桶各1个。(责任单位:县图书馆)
(三)县博物馆。入口处放置一组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垃圾桶,楼梯口放置一个其他垃圾,二楼展厅在合适位置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卫生间可放置一个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垃圾桶。(责任单位:县博物馆)
(三)A级景区及农家乐。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餐饮区域或者其他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景区游览线路中可设置两分类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在合理位置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农家乐根据自身餐厨垃圾量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桶。(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
(四)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网吧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场所配置至少一组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在入口处放置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并安排专人指导投放。歌舞娱乐场所要在每个包厢设置一组分类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公共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放置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并安排专人指导投放。(责任单位:县文化执法支队)
(五)星级酒店、饭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点,集中存放四类生活垃圾与大件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点应做到防风防雨防臭,各类垃圾应分类存放。每层楼的楼道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至少一组二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楼梯间应设置至少一个其他垃圾,公共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酒店附近应有至少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
(六)网格小区。在小区中心广场设置四组二分类垃圾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栋楼出入口设置一组垃圾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垃圾站设置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创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