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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3A级及以下景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3


溪文旅发〔2024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委《关于印发<巫溪县 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溪文旅发〔20244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拟于近期开展20243A级及以下景区创建评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标准自我评估,自检认为达到A级标准要求的,于920日前将景区创建申报资料提交至县文化旅游委规划发展科(联系人:骆文斌,联系电话:02351522025)。下一步,我委将对景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是否通过审核并进入现场检查程序。

特此通知

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9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

材料明细

1.推荐请示文件

要求:景区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景区申报评定质量等级请示。纸质件、扫描电子版各1份。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填写报告书,完成自检评分、签字并盖公章;报送景区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完成初评、签字并盖公章。(注意:评定报告书标准格式,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涉及的景区名称要统一,内容、数据要一致;景区范围和面积要附图;涉及的签名、日期等要填写齐全。)纸质文本、word电子版各1份。

3.景区景观质量达标说明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编写,配得分项佐证实景照片。纸质文本、电子版各1份。

4.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达标说明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编写,配得分项佐证实景照片。纸质文本、电子版各1份。

5.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汇报PPT

要求:汇报PPT以图片为主,包括景区概况文字、景区范围图(涉及自然保护地核心区、缓冲区或文保区的须标清范围)、景区主要景观及体验项目图片、景区主要配套服务设施图片以及景区全景导览图(标清景点名称和游览线路)。仅电子版1份。同时,景区提供不涉及版权争议的精美图片3-5张及景区简介,供我委统一对外宣传推介。

6.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报告

要求:景区主管部门对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的批复。纸质件、扫描电子版各1份。

7.景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提交请示,景区主管部门、涉及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配合现场评估,内容里面需明确主管部门,出具报告并附评估会议签到册、会议图片。纸质件、电子扫描件各1份。

8.景区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林地合规等文件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提交请示,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林业、自然资源以及相应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符合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利用合法性的证明材料。纸质件、扫描电子版各1份。

9.消防部门消防验收结论

10.特种设备验收结论(有特种设备的提供)

11.智慧体系建设

要求:3A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接入市文化旅游委广电云平台,封闭式管理景区游客接待人数接入广电云平台。

12.景区承诺书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出具本旅游景区所依托的资源、涉及游览服务的重要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纸质件、电子版各1份。

13.景区信息填报及行政确认信息表

要求:景区申报主体据实填写(为方便汇总,务必提供Excel电子版1份)。



A级旅游景区申报基本信息表

景区 名称

质量等级

评定年月

是否开放式景区

是否收费景区

旺季门票

淡季门票

景区面积(平方千米)

最大承载量(万人次)

瞬时承载(万人次)

景区类型

景区性质

通讯地址和管理单位名称

游客咨询电话

预约方式

优惠政策

评定文号

备注:此表将作为今后对外公布和了解景区情况的重要依据,请谨慎核对。特别注意景区面积单位为平方千米,景区类型为:自然风光、地质地貌、城市公园、红色旅游、文博院馆、乡村田园、主题娱乐、宗教文化、特色街区、科技教育、其他等,不限于以上内容;景区性质:国有、国有控股、事业、民营、民营+国有、集体、外资、其他。

行政确认信息表

信息资源名称

行政相对人

代码或证件类型

代码或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确认种类

行政确认事项名称

确认内容

确认机关

确认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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