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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7708917/2023-001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日期 ] 2023-12-11

行政处罚公示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文号或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巫溪县孙俭口腔诊所 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先锋社区1组先锋路211号1号门市 孙俭 传染病防治 巫溪县孙俭口腔诊所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收集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警告 20230018 12/11/2023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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