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717539831/2020-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9-23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三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予以转送交办、催办;四是协调研究处理全县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指导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指导全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秩序,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办在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重庆市信访办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我办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一个,内设3科室(综合科、办信科、督查科)。行政编制9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1、名称由原来的中共巫溪县信访办公室变为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行政编制增加1人;3、科室由原来的4个科室变为3个科室。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无财政财务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08.91万元,支出总计403.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经费增加14.65万元、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经费增加14.65万元、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9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0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6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信访事务增加9.04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310.30万元,占76.94%;项目支出93.00万元,占23.0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月底与财政结算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8.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7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经费增加14.65万元、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经费增加14.65万元、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2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信访疑难事项化解力度大、化解事项较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6万元,增长7.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津补贴调标增加18.02万元、信访事务增加9.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1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信访疑难事项化解力度大信访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月底与财政结算人员经费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60万元,占8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4万元,增长17.5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及津补贴调标、信访疑难事项化解力度大信访事务经费增加、化解事项较多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27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8万元,增长45.81%,主要原因是补缴原来漏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原因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9.75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13.69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86万元,增长37.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及目标考核增加37.42万元,生活补助经费及其他补助增加30.4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87万元、津贴补贴38.5万元、奖金20.52万元、绩效工资10.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05万元、伙食补助0.92万元、住房公积金13.69万元、医疗费3.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4万元等。公用经费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0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7.39万元、印刷费2.0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电费2.37万元、邮电费1.48万元、物业管理费4.35物业、差旅费2.69万元、维护费0.13万元、租赁费4.5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培训费5.05万元、劳务费0.35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29.67%,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2万元,下降35.3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5万元,下降53.47%,主要原因是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减少公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8.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信访办、区县信访办调研协调对接工作事项,乡镇协调信访业务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0万元,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减少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公车出行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1,7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0万元,下降41.9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30.17%,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万元,下降41.62%,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缩减培训费用支出具体如规定培训乘车交通费用及住宿用餐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339005、5152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