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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6-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9-30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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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09-30 | [ 发布日期 ] | 2016-09-30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一是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三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予以交办、转送、督查督办。四是协调研究处理全县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指导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指导全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秩序,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科室为综合科、维稳科、办信科,督查复查科、民众联络中心。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一个,核定行政编制8人,领导职数3人。县民众联络中心划归县信访办管理,其事业编制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2432128元(其中信访事务20196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16342元、医疗卫生44439元、住房保障支出5167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增加87468元,增幅3.7%。年度总开支2341888元,年度结转结余90240元。
(二)2015年总支出23418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0824元,与上年增加282146元(主要是增加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基本工资调标);商品和服务支1123052元,与去年减少71026元(主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368012元,与上年减208833元(主要是减少退休职工死亡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三)2015年度我办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90240元,属应付未付乡镇(街道)信访岗位津贴。
(四)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我办固定资产新增92539元(主要是购买电脑、传真机、多功能复印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9.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48万元,公务接待支出13.80万元,公务接待40批次,560人次,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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