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717539831/2022-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是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予以转送交办、催办;
四是协调研究处理全县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指导协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指导全县开展信访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信访秩序,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办在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重庆市信访办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我办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一个,内设3科室(综合科、办信科、督查科)。行政编制9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68.09万元,支出总计468.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0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在本年人员曾加了4人因此收入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了4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4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4.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6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了4人。其中:基本支出366.09万元,占78.2%;项目支出102.00万元,占21.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剩余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收回。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0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50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了4人因此财政拨款收、支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信访疑难事项化解力度大信访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1-6月调整预算,巫溪财政文〔2021〕93号,渝财行〔2020〕17号、巫溪信办文〔2021〕2号、渝财行〔2020〕61号、渝财预〔2021〕29号等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人员增加4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4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化解信访积案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末剩余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收回。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14万元,占8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1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1-6月调整预算,巫溪财政文〔2021〕93号,渝财行〔2020〕17号、巫溪信办文〔2021〕2号、渝财行〔2020〕61号、渝财预〔2021〕29号等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95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3万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增加及从补缴以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补缴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9.6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13.37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77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人员增加4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11万元、津贴补贴40.61万元、奖金5.55万元、绩效工资21.7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33万元、生活补助43.8万元、住房公积金1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38万元、抚恤金21.45万元等。
公用经费7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68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水电费2.29万元、邮电费1.39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7.62万元、维修(护)费5.65万元、租赁费3.86万元、会议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2.74万元、工会经费4.61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车运行费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缩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出行因此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4.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信访办、区县信访办调研协调对接工作事项,乡镇协调信访业务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很多业务都是通过视频会议对接。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了人员聚集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1,0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8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减少了人员聚集因此会议费有所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基本都是线上培训减少了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7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年度新调入人员4人因此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劝返到市进京信访人员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市信访办 |
联系人 |
田振华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1359446067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5 |
总量 |
15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 |
其中:财政资金 |
15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确保驻京维稳劝返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接访劝返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收集固定好进京非访人员违法上访行为证据;协调督促重大信访事项处理。 |
此笔资金已经全部用于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思想疏导、接访劝返工作经费支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5)分 |
数量指标(45)分 |
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 |
25人 |
25人 |
100% |
45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30)分 |
发生在京上访人员聚集滋事行为 |
有所减少 |
有所减少 |
100% |
30 |
|||
满意度指标(1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95% |
100% |
100% |
15 |
|||
说明 |
无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涉稳专网、信访专网费用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市信访办 |
联系人 |
田振华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1359446067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5 |
总量 |
15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 |
其中:财政资金 |
15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
县财政安排落实涉稳专网、信访专网费用15万元,用于信访工作运行。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45)分 |
数量指标(15)分 |
涉稳专网、信访专网网站维护企业 |
1家 |
1家 |
100% |
15 |
|||
质量指标(30)分 |
年稳定运行天数 |
≧280天 |
325% |
100% |
3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30)分 |
涉稳专网、信访专网专网使用率 |
≧97% |
100% |
100% |
30 |
|||
满意度指标(1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 |
提高信访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100% |
100% |
15 |
|||
说明 |
无 |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巫溪县信访办公室 |
在职人数 |
16 |
内设机构数 |
2 | |||
填报人 |
田振华 |
联系电话 |
13594460678 | |||||
整体支出规模 |
财政资金总量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453.43 |
453.43 |
100% | |||||
2.政府性基金拨款 |
||||||||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4.其他资金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351.43 |
351.43 |
100% | |||||
2.项目支出 |
102 |
102 |
10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信访工作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经济组织的信访工作,依照法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及时劝返我县上访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
完成对下级维稳办报备的评估报告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掌握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稳定风险的决策事项;制定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并承担信访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 |||||||
分解目标自评 |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
5 |
5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95% |
95% |
5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10% |
10% |
3 |
3 |
||||
过程 |
45 |
预算执行 |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
≦-5% |
-5% |
5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及时准确公开 |
及时准确公开 |
5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00% |
5 |
5 |
||||
预算管理 |
开展相应的信访业务培训 |
≥120人 |
150人 |
10 |
10 |
|||
通过预算保障在职、离退休干部的待遇发放 |
≥64人 |
64人 |
6 |
6 |
||||
涉稳专网、信访专网网站维护企业 |
≥1家 |
1家 |
9 |
9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5 |
5 |
|||
产出 |
32 |
职责履行 |
重点矛盾化解率 |
≥95% |
95% |
5 |
5 |
|
受理事项办理率 |
≥96% |
96% |
5 |
5 |
||||
治理重复信访案件 |
≥120件/年 |
125件 |
5 |
5 |
||||
重大风险项目风险评估 |
≥40件/年 |
41件 |
5 |
5 |
||||
三无乡镇创建 |
≥10个 |
10个 |
4 |
4 |
||||
全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率 |
≥95% |
95% |
8 |
8 |
||||
效果 |
10 |
履职 |
信访维稳成效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5 |
5 |
|
信访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填报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对口业务科室、财法监督科、预算单位各留存一份。2.三级指标请参考2021年年初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确定。3.此表可插行。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339005、023-5152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