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717539831/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信访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8 |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办理、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来电事项;负责汇总分析、反映通报来访来电重要信息,负责信访信息化服务、信访信息系统管理维护、信访数据安全管理、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信访统计分析、每周信访动态工作;统筹负责全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调研群体类信访问题;负责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印章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衔接市信访办接访处、群众工作指导处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下设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是2024年从巫溪县信访办公室独立出来的事业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巫溪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是2024年新增的事业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项目预算,即未设置项目绩效。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由巫溪县信访办公室统一编制,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潘亚芬 联系方式:023-51521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