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三项措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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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三项措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三个定期”协同发力。分管县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县医保局定期研判基金使用运行情况;乡镇(街道)社保所定期为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实时把握工作重点。二是“多元主体”形成合力。聘用37名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工作,并建言献策;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3次,聚焦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建立6个问题清单1个台账。组建专项工作组并聘请医学专家协助开展核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15家次,处理62家次、约谈62家次、通报批评62家,暂停医保网络2家,追回违规费用24.78万元,处理违约金10.06万元,行政罚款29.29万元;查处由司法机关移交个人骗保案件1起,追回医保本金0.59万元,行政罚款1.18万元。三是“紧扣典型”增质效力。梳理医保违规典型案例,总结归纳违规共性,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会7次并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款。在门户网站、重庆信用平台先后曝光28起典型案例,促进案件曝光常态化、警示教育经常化、威慑效应长期化、医保服务清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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