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47J/2021-0007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4 |
重庆市巫溪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机构设置
1.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设下列内设机构:⑴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安全、保密、信访、机要、档案、宣传、统战、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⑵待遇保障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等工作。⑶医药服务管理科。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机制等工作。⑷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等工作。巫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2名。
2.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巫溪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数15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本中心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3名。2020年三定方案还未批复,暂无内设机构。
3.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
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数3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本中心实有在岗在编人数3名。2020年三定方案还未批复,暂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如下:
1.“巫溪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5名,实有在岗在编人数13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0年决算编制纳入本部门。
2.“巫溪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属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3名,实有在岗在编人数3名;人员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2020年决算编制纳入本部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728.11万元,支出总计2,728.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1.27万元、增长1360.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86.84万元,支出总计186.84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699.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6万元,收入总计2728.11万元,支出总计2728.11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67万元,增长134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86.84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69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9.51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28.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66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4.02万元,增长158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转隶人员1-4月工资和津补贴以及全年的平时考核、车补、差旅费定补、目标绩效等基本支出由原单位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8.40万元,占19.1%;项目支出2,153.86万元,占8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5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9.8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8.76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0.17万元,项目支出45.6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8.1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1.27万元,增长1360.1%。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86.84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699.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6万元,收入、支出总计2728.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67万元,增长1344.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数,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86.84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699.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0.43万元,增长6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1639.08万元,调整预算收入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4.02万元,增长158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为保证相关职能职责正常运转,县财政新增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调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86.84万元;转隶人员1-4月工资和津补贴以及全年的平时考核、车补、差旅费定补、目标绩效等基本支出由原单位支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40万元,占19.1%;项目支出2,153.86万元,占8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18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脱贫攻坚资助参保、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等,增加资金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5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9.8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8.76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0.17万元,项目支出45.68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0.67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28万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增加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0.2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22.39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2.61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我单位财政对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
(3)农林水支出1,774.50万元,占6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4.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为落实本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助参保医疗保险政策,2020年我单位追加预算1,774.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4.7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27万元,增长44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没有人员经费预算支出;转隶人员1-4月工资和津补贴以及全年的平时考核、车补、差旅费定补、目标绩效等基本支出由原单位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事业绩效、平时考核、车补、差旅费定补、目标绩效。公用经费5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当年支出只有5-12月共8个月。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原来无公务用车,本年购买公务用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76万元,增长522.7%,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19.5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2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97万元。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持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19.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原来无公务用车,为保障各项职能职责正常运转,经县政府、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本年购买公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为保障各项职能职责正常运转,经县政府、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本年购买公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基金监管、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安排车辆出行,从严控制公车私用行为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7.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及定点机构业务培训工作用餐、市局到我县调研指导工作用餐、本市区县间基金监管交叉检查工作用餐、下乡扶贫工作用餐、职工加班等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2019年公务接待支出时间是5-12月共8个月,2020年公务接待支出时间是全年12个月。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6批次1,5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2元,车均购置费19.57万元,车均维护费5.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201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时间是5-12月共8个月,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时间是全年12个月;二是为了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国家信息平台上线前期准备、基金监督管理、健康扶贫等工作办公费用和其他交通费用大幅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比较持平,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271.7%,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2019培训费支出时间是5-12月共8个月,2020培训费支出时间是全年12个月;二是为了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国家信息平台上线前期准备、基金监督管理、健康扶贫等工作对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次数大幅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年度本部门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分别为128.26万元、177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进度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征缴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分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
联系人 |
姜亚辉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13****6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128.26 |
总量 |
128.26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8.26 |
其中:财政资金 |
128.26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推进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业务培训、政策宣传、信息化建设、医疗待遇审核、基金管理等日常工作。筹资任务完成率达100%,政策宣传普及率98%以上,筹资工作经费使用率100%,定点协议机构监督管理稽核率100%,筹资工作覆盖面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2%以上。 |
全年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20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筹资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政策宣传普及率 |
≧98% |
10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20)分 |
筹资工作经费使用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对定点协议机构监督管理稽核率 |
10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10)分 |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使用时效 |
1年 |
1年 |
100% |
10 |
||||
成本指标()分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分 |
||||||||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
筹资工作覆盖面 |
100% |
100% |
100%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
确保城乡居民能持续参保 |
长期 |
长期 |
100% |
15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
参保群众满意度 |
≧92% |
95% |
100% |
20 |
|||
说明 |
无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征缴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26万元,执行数为128.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筹资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政策宣传普及率≧98%,三是对定点协议机构监督管理稽核率100%,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发展,参保群众满意度高。
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是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医保资金监管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分级诊疗推进力度,四是加强医疗保障能力服务提升,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2020年特殊人群医疗费 |
自评总分 |
96.3 | ||||||
主管部门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
联系人 |
马燕玲 | ||||||
实施单位 |
巫溪县医疗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18****87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10分) | |||||
总量 |
80 |
总量 |
58.46 |
73% |
7.3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 |
其中:财政资金 |
58.46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2020年特殊人群待遇按时发放到位。 |
全年55人次特殊人群待遇按时发放到位。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指标得分(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40)分 |
特殊人群可享受待遇人数 |
≥86 |
86 |
100% |
20.00 |
|||
全年享受特殊人群待遇人次 |
≥55 |
55 |
100% |
20.00 |
|||||
质量指标(10)分 |
特殊人群政策执行率 |
按巫溪府发〔2003〕63号文件执行 |
100% |
100% |
10.00 |
||||
时效指标()分 |
|||||||||
成本指标()分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分 |
||||||||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
|||||||||
特殊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20.00 |
|||||
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
≥100% |
95% |
95% |
19.00 |
下一步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 ||||
说明 |
无 |
“2020年特殊人群待遇”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58.46万元,完成预算的7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特殊人群可享受待遇覆盖率率达100%,二是特殊人群政策执行率达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其原因一是因为2020年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1.5万元,二是因特殊人群(离退休干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残疾警察、残疾军人)2020年发生的医疗费用较往年有一定幅度降低,故致本年执行数没有达到预算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预算数,让预算执行率达80%以上;二是加强向特殊人群对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第三方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51528455